摘要: 2002年12月下旬,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桩案值达1.5亿多元的走私案作出一审判决,10名犯罪嫌疑人及两家单位受到惩处,这起建国以来广西最大的普通货物走私大案终于告一段落 罪恶计划“横空出世” 今年39岁的许健德是香港特别行政区居
1.5亿走私大案一审判决
2003-01-28 14:28
来源:来源于: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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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12月下旬,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桩案值达1.5亿多元的走私案作出一审判决,10名犯罪嫌疑人及两家单位受到惩处,这起建国以来广西最大的普通货物走私大案终于告一段落
罪恶计划“横空出世”
今年39岁的许健德是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他出生于广西桂平市金田镇,大学时学的是外贸专业,毕业后又顺利分配到梧州市对外经济贸易公司化工部工作。
1994年5月,许健德升任梧州市康达集团股份公司的副总经理,并于5个月后取得香港的居留权。1995年初,头脑灵活的许健德在香港注册了一家“香港美讯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有差价的转口贸易,他自任法人代表和总经理。
然而,生意场上并非一帆风顺,许健德所承包的康达集团公司下属的化工公司就出现了困境。
1996年初,正在为公司生意之事发愁的许健德在香港认识了香港广银集团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陈校良(另案处理)。一天,许健德应陈校良之邀前往陈的办公室。
“小兄弟,生意怎么样啊?”陈校良非常“关心”地问。
许健德一脸愁容地回答:“唉,陈总,现在生意好难做啊。”几番交谈,陈校良知道许健德正处在艰难之际。陈校良突然话锋一转,问道:“你做过盘纸和丝束的生意吗?盘纸,就是卷烟用的纸;丝束,是做香烟过滤嘴的原料。”见许健德有些疑虑,陈校良大言不惭地说:“我是中国做盘纸、丝束等香烟原料最大的老板。如果你愿意,我们可以合作,也算是我拉你小弟一把,怎么样?”言外之意就是要将这些货物走私到内地。
“这可是违法的呀!”许健德心想,他当场没敢贸然答应,但凭直觉,他知道这是一宗利润极高的买卖,不免有点心动。
从陈校良办公室出来后,许健德很快找来相关资料仔细研究,盘纸和丝束在运输过程中须有准运证,丝束在过关时还须批文……心里有数后,许健德觉得此事不妨一试,于是便去找陈校良商量具体细节。经过一番讨价还价,双方最后商定:陈校良负责把货运到香港,许健德则负责把货从香港运到梧州,然后再散发到柳州、贵港等地。
双方还商定:将盘纸伪报成白板纸、丝束伪报成涤纶丝等低税值的物品报关,由陈校良付给许健德代理费及运杂费,盘纸每吨为3500~4000元,丝束为4500~4700元。
达成协议后,许健德连夜从香港赶回梧州,迫不及待把这些情况向自己公司负责进口货物报关的业务员黄辉及下属的化工公司经理梁锦荣进行了通报。几人对陈校良提出的价格进行认真计算后惊喜地发现,每代理一吨货物就有700~1000元的利润!几个人心照不宣地决定干一干。这个罪恶计划就这样“横空出世”了。
编织“绿色通道”
虽然有了货源和“完善”的计划,可要顺利完成整个走私过程,还需解决运输和卸货的问题。令许健德没料到的是,他还没行动,广西梧州港航集团有限公司的人就主动找上门来了。
1996年以后,梧州港航公司的日子不太好过。公司自己分析,其中的一个原因就是公司的船舶从港澳返航时“回头货”太少,有的甚至空载,造成极大浪费。公司领导层总结经验时得出这么一个“论断”:他们应像其它船运公司那样,在向海关等部门申报时,主动配合货主“以多报少”或“先卸后报”,这样才能留得住老顾客。决策层最后决定:以后将采取“灵活多变”的政策,以争取更多的客户。
领到“尚方宝剑”后,分公司经理侯国华和副经理卢建海就迫不及待地主动出击,就这样,他们找上门来与梁锦荣接上了头。
侯国华首先通报了公司的“最新政策”,答应在报关时协助许健德、梁锦荣一伙“以多报少”或“先卸后报”,然后每吨货物另收取“风险金”。这正中许健德下怀。于是,这条“双赢”的“绿色通道”打开了。
“货物运到梧州后又停靠在哪个码头好呢?”许健德又在想着如何开辟另一条“绿色通道”。与梧州港航集团公司一样,那几年,广西梧州李家庄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也是有苦难言。很多货主的货物在装卸船时手续大都不齐全,有的没有准卸单,有的以多报少,有的甚至与实际申报的品名不符。由于该码头是一个海关监管的码头,按规定这些货物都不准装卸,于是公司失去了很多货主,经营上举步维艰,生产任务完不成,甚至连职工的工资都难发出。
为摆脱困境,该公司经董事会研究后决定,对装卸手续不全的货物可打“擦边球”,对一些不合规定的货主尽量“睁只眼闭只眼”。该“政策”一经宣布,公司的“揽货小组”立即诞生,专门负责去联系、承揽“飞机货”、“黑货”(即走私进口货物)到本码头卸落。这些货,他们可以收到高出正常货物收费标准10%-30%的装卸费和仓储费。
“走私合作社”就这样成立了,在“社长”许健德的运作下,开始了一系列“一条龙”式的走私活动:陈校良将盘纸、烟叶等货物交给许健德,然后货物装载到梧州港航集团有限公司的船舶上,从香港运至梧州口岸的李家庄集装箱码头卸落,到处都是自己的“绿色通道”,整个流程“紧凑”而“严谨”。
“热火朝天”运私货
在1996年至1998年期间,当时在梧州港口的码头,常常可看到这种“热火朝天”的一幕:李家庄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罗锡康在码头卸货现场全权指挥与协调,公司各部门的人员甩开膀子“突击加班”:有的配合货主将偷卸的货物及时拉出码头,或将货物违规入库堆放后,配合货主采用“以多报少”和“伪报品名”的方式进行报关;有的对偷卸的货物入仓等情况“认真”进行核对、记录;有的则在附近望风,防备海关等执法部门的检查……码头一片“繁荣”与“忙碌”。
梧州港航集团有限公司的侯国华、卢建海、张顺3人则用假舱单和提单等,提供给黄辉用于报关,并销毁随船的真实舱单和提单。报关员黄辉故意混淆货物的真实情况,以骗取海关关员对相关货物签批放行。
从1996年4月至1998年8月,在梧州港航集团有限公司、梧州李家庄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的协助、配合下,许健德、梁锦荣、黄辉等人采用偷卸、“进多报少”和“伪报品名”等方法,从梧州口岸走私进口津巴布韦产烟叶1729吨多,法国和奥地利产盘纸1486吨多,偷逃应缴税额共计5355万多元。案发后,深圳海关走私犯罪侦查分局从各购货厂家依法扣押涉案赃款共计2400多万元。
在走私进口卷烟原辅料时,他们常把盘纸伪报为瓦楞纸或白板纸,一般只按货物实际重量的55%报关,最低40%,最高也只有70%。在所走私的1486吨多的盘纸中,只有60吨是以真实的品名盘纸报关的。在协助货主走私进口货物过程中,侯国华负责收取的所谓“风险金”共计约330万元。国家的关税就这样无声无息地流失。
“社长、社员”一一落网
一批批走私香烟原料顺利平安过“闸”,大把大把钞票落入腰包,许健德有着一种从未有过的“成就”感,许健德梦想着向外“扩张”业务。
1998年底,许健德在香港认识了深圳商人张某。
“听说香港的货物走‘地下’运到梧州,只要有许总在,没有过不了关的。”张某一开口,许健德便知对方是“道”上人。张又询问道:“我有一批货想在梧州报关进口,不知许总感不感兴趣?”
“是什么货?”许试探地问。“一批韩国产背投式彩电散件。”当时,许健德除了走私香烟原料外,还未做过其它货物的走私,尽管他不知道“背投式彩电散件”是什么,但他做走私早已“轻车熟路”,自认为不成问题。
不久,双方就有关事项达成口头协议:由许健德负责货物从香港至梧州口岸的船运及梧州至北京的铁路运输,并负责货物的通关、码头装卸及代缴各种费用,办完上述事项后由张某付给许健德人民币68万元。
回来后,许健德召集黄辉等人共同商定以完税价格低、应缴税额少的“平板阴罩”、“印刷电路板”、“发光管透镜”3种货物品名来申办这批背投式彩电散件货物的进口批文及办理报关手续。
该批货物从香港运抵梧州市后,梧州市港口运输联合总公司集装箱仓库的邱某在手续不全的情况下,违反规定将该批韩国产900套背投式彩电散件全部装上11辆货车运往柳州火车站。次日,被贵港海关分别在南梧二级公路峡山收费站、柳州火车站将该批货物查扣。经海关核查,该批货物实际偷逃税额992万余元。
“出事”的第二天,许健德就得到了消息,在安排一些人“回避”的同时,他打电话给张某,要对方按合约支付68万元代理费。可张却以货被扣为由,不但不付钱,还要许健德赔偿货物损失400多万元。最后,许健德只得将自己的一部白色宝马车作价80万元人民币给了他。这次,许健德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1999年,许健德又伙同香港的其他商人做了好几笔大宗的走私生意。经认定,许健德、黄辉、梁锦荣、侯国华等人及广西梧州港航集团有限公司、广西梧州李家庄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两家单位共同走私卷烟原辅料、背投式彩电散件、摩托车配件及速印机等进口货物价值共计1.52亿元,偷逃应缴税额共计6500余万元。其中许健德走私进口货物偷逃应缴税额就高达5500余万元。
2000年3月20日,许健德因走私“大屏幕背投式彩电散件”被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
“走私合作社”的“社长”栽了,随后,“合作社”一大批涉案人员相继落入法网,许健德也被检察机关重新追诉。
2002年12月下旬,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公开开庭审理后,以犯走私普通货物罪,依法判处许健德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黄辉等9人3年至15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两被告单位广西梧州港航集团有限公司、广西梧州李家庄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犯走私普通货物罪,分别处以1000万元和800万元的罚金。
罪恶计划“横空出世”
今年39岁的许健德是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他出生于广西桂平市金田镇,大学时学的是外贸专业,毕业后又顺利分配到梧州市对外经济贸易公司化工部工作。
1994年5月,许健德升任梧州市康达集团股份公司的副总经理,并于5个月后取得香港的居留权。1995年初,头脑灵活的许健德在香港注册了一家“香港美讯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有差价的转口贸易,他自任法人代表和总经理。
然而,生意场上并非一帆风顺,许健德所承包的康达集团公司下属的化工公司就出现了困境。
1996年初,正在为公司生意之事发愁的许健德在香港认识了香港广银集团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陈校良(另案处理)。一天,许健德应陈校良之邀前往陈的办公室。
“小兄弟,生意怎么样啊?”陈校良非常“关心”地问。
许健德一脸愁容地回答:“唉,陈总,现在生意好难做啊。”几番交谈,陈校良知道许健德正处在艰难之际。陈校良突然话锋一转,问道:“你做过盘纸和丝束的生意吗?盘纸,就是卷烟用的纸;丝束,是做香烟过滤嘴的原料。”见许健德有些疑虑,陈校良大言不惭地说:“我是中国做盘纸、丝束等香烟原料最大的老板。如果你愿意,我们可以合作,也算是我拉你小弟一把,怎么样?”言外之意就是要将这些货物走私到内地。
“这可是违法的呀!”许健德心想,他当场没敢贸然答应,但凭直觉,他知道这是一宗利润极高的买卖,不免有点心动。
从陈校良办公室出来后,许健德很快找来相关资料仔细研究,盘纸和丝束在运输过程中须有准运证,丝束在过关时还须批文……心里有数后,许健德觉得此事不妨一试,于是便去找陈校良商量具体细节。经过一番讨价还价,双方最后商定:陈校良负责把货运到香港,许健德则负责把货从香港运到梧州,然后再散发到柳州、贵港等地。
双方还商定:将盘纸伪报成白板纸、丝束伪报成涤纶丝等低税值的物品报关,由陈校良付给许健德代理费及运杂费,盘纸每吨为3500~4000元,丝束为4500~4700元。
达成协议后,许健德连夜从香港赶回梧州,迫不及待把这些情况向自己公司负责进口货物报关的业务员黄辉及下属的化工公司经理梁锦荣进行了通报。几人对陈校良提出的价格进行认真计算后惊喜地发现,每代理一吨货物就有700~1000元的利润!几个人心照不宣地决定干一干。这个罪恶计划就这样“横空出世”了。
编织“绿色通道”
虽然有了货源和“完善”的计划,可要顺利完成整个走私过程,还需解决运输和卸货的问题。令许健德没料到的是,他还没行动,广西梧州港航集团有限公司的人就主动找上门来了。
1996年以后,梧州港航公司的日子不太好过。公司自己分析,其中的一个原因就是公司的船舶从港澳返航时“回头货”太少,有的甚至空载,造成极大浪费。公司领导层总结经验时得出这么一个“论断”:他们应像其它船运公司那样,在向海关等部门申报时,主动配合货主“以多报少”或“先卸后报”,这样才能留得住老顾客。决策层最后决定:以后将采取“灵活多变”的政策,以争取更多的客户。
领到“尚方宝剑”后,分公司经理侯国华和副经理卢建海就迫不及待地主动出击,就这样,他们找上门来与梁锦荣接上了头。
侯国华首先通报了公司的“最新政策”,答应在报关时协助许健德、梁锦荣一伙“以多报少”或“先卸后报”,然后每吨货物另收取“风险金”。这正中许健德下怀。于是,这条“双赢”的“绿色通道”打开了。
“货物运到梧州后又停靠在哪个码头好呢?”许健德又在想着如何开辟另一条“绿色通道”。与梧州港航集团公司一样,那几年,广西梧州李家庄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也是有苦难言。很多货主的货物在装卸船时手续大都不齐全,有的没有准卸单,有的以多报少,有的甚至与实际申报的品名不符。由于该码头是一个海关监管的码头,按规定这些货物都不准装卸,于是公司失去了很多货主,经营上举步维艰,生产任务完不成,甚至连职工的工资都难发出。
为摆脱困境,该公司经董事会研究后决定,对装卸手续不全的货物可打“擦边球”,对一些不合规定的货主尽量“睁只眼闭只眼”。该“政策”一经宣布,公司的“揽货小组”立即诞生,专门负责去联系、承揽“飞机货”、“黑货”(即走私进口货物)到本码头卸落。这些货,他们可以收到高出正常货物收费标准10%-30%的装卸费和仓储费。
“走私合作社”就这样成立了,在“社长”许健德的运作下,开始了一系列“一条龙”式的走私活动:陈校良将盘纸、烟叶等货物交给许健德,然后货物装载到梧州港航集团有限公司的船舶上,从香港运至梧州口岸的李家庄集装箱码头卸落,到处都是自己的“绿色通道”,整个流程“紧凑”而“严谨”。
“热火朝天”运私货
在1996年至1998年期间,当时在梧州港口的码头,常常可看到这种“热火朝天”的一幕:李家庄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罗锡康在码头卸货现场全权指挥与协调,公司各部门的人员甩开膀子“突击加班”:有的配合货主将偷卸的货物及时拉出码头,或将货物违规入库堆放后,配合货主采用“以多报少”和“伪报品名”的方式进行报关;有的对偷卸的货物入仓等情况“认真”进行核对、记录;有的则在附近望风,防备海关等执法部门的检查……码头一片“繁荣”与“忙碌”。
梧州港航集团有限公司的侯国华、卢建海、张顺3人则用假舱单和提单等,提供给黄辉用于报关,并销毁随船的真实舱单和提单。报关员黄辉故意混淆货物的真实情况,以骗取海关关员对相关货物签批放行。
从1996年4月至1998年8月,在梧州港航集团有限公司、梧州李家庄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的协助、配合下,许健德、梁锦荣、黄辉等人采用偷卸、“进多报少”和“伪报品名”等方法,从梧州口岸走私进口津巴布韦产烟叶1729吨多,法国和奥地利产盘纸1486吨多,偷逃应缴税额共计5355万多元。案发后,深圳海关走私犯罪侦查分局从各购货厂家依法扣押涉案赃款共计2400多万元。
在走私进口卷烟原辅料时,他们常把盘纸伪报为瓦楞纸或白板纸,一般只按货物实际重量的55%报关,最低40%,最高也只有70%。在所走私的1486吨多的盘纸中,只有60吨是以真实的品名盘纸报关的。在协助货主走私进口货物过程中,侯国华负责收取的所谓“风险金”共计约330万元。国家的关税就这样无声无息地流失。
“社长、社员”一一落网
一批批走私香烟原料顺利平安过“闸”,大把大把钞票落入腰包,许健德有着一种从未有过的“成就”感,许健德梦想着向外“扩张”业务。
1998年底,许健德在香港认识了深圳商人张某。
“听说香港的货物走‘地下’运到梧州,只要有许总在,没有过不了关的。”张某一开口,许健德便知对方是“道”上人。张又询问道:“我有一批货想在梧州报关进口,不知许总感不感兴趣?”
“是什么货?”许试探地问。“一批韩国产背投式彩电散件。”当时,许健德除了走私香烟原料外,还未做过其它货物的走私,尽管他不知道“背投式彩电散件”是什么,但他做走私早已“轻车熟路”,自认为不成问题。
不久,双方就有关事项达成口头协议:由许健德负责货物从香港至梧州口岸的船运及梧州至北京的铁路运输,并负责货物的通关、码头装卸及代缴各种费用,办完上述事项后由张某付给许健德人民币68万元。
回来后,许健德召集黄辉等人共同商定以完税价格低、应缴税额少的“平板阴罩”、“印刷电路板”、“发光管透镜”3种货物品名来申办这批背投式彩电散件货物的进口批文及办理报关手续。
该批货物从香港运抵梧州市后,梧州市港口运输联合总公司集装箱仓库的邱某在手续不全的情况下,违反规定将该批韩国产900套背投式彩电散件全部装上11辆货车运往柳州火车站。次日,被贵港海关分别在南梧二级公路峡山收费站、柳州火车站将该批货物查扣。经海关核查,该批货物实际偷逃税额992万余元。
“出事”的第二天,许健德就得到了消息,在安排一些人“回避”的同时,他打电话给张某,要对方按合约支付68万元代理费。可张却以货被扣为由,不但不付钱,还要许健德赔偿货物损失400多万元。最后,许健德只得将自己的一部白色宝马车作价80万元人民币给了他。这次,许健德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1999年,许健德又伙同香港的其他商人做了好几笔大宗的走私生意。经认定,许健德、黄辉、梁锦荣、侯国华等人及广西梧州港航集团有限公司、广西梧州李家庄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两家单位共同走私卷烟原辅料、背投式彩电散件、摩托车配件及速印机等进口货物价值共计1.52亿元,偷逃应缴税额共计6500余万元。其中许健德走私进口货物偷逃应缴税额就高达5500余万元。
2000年3月20日,许健德因走私“大屏幕背投式彩电散件”被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
“走私合作社”的“社长”栽了,随后,“合作社”一大批涉案人员相继落入法网,许健德也被检察机关重新追诉。
2002年12月下旬,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公开开庭审理后,以犯走私普通货物罪,依法判处许健德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黄辉等9人3年至15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两被告单位广西梧州港航集团有限公司、广西梧州李家庄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犯走私普通货物罪,分别处以1000万元和800万元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