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低税收基数 抵消25万借款
涪陵区武陵山乡原党委书记因涉嫌受贿36万元受审
借了煤矿老板25万元,42岁的乡党委书记“还债有方”:把该煤矿的税收基数降低100万元,帮助其获得数万元的经济利益,从而“冲掉”了这笔巨额债务。
日前,涪陵区武陵山乡原党委书记胡平因涉嫌受贿36万元,在涪陵区法院受审。
据指控,2003年至去年12月,胡平先后4次找某煤矿老板陈某借了25万元。
去年12月,胡平来到陈某办公室,商量2006年该公司税收目标基数的问题。按规定,如果完成了一定的税收金额,该煤矿可以得到相应奖励;税收基数越低,煤矿越容易完成,就能获得更多的奖励。
胡平提出,陈某公司的税收基数应从2005年的1000万元提高到1200万元。陈某声称煤价下跌,完成1000万的税收都比较困难,希望胡平能帮忙把税收目标降低100万元,即900万元。如果调成了,胡平所借的25万元就不用还了。
今年2月的一天,胡平带领乡领导来到该公司,正式谈2006年度税收目标一事。最后,胡平做主将税收基数定在900万元。
3月的一天,胡平独自来到陈某办公室。他提出,在陈某公司搞技改工程时,由他来承包,然后虚增25万元工程款。他把这25万元提出来后还到陈某公司的账上。于是,胡平就轻松地“冲掉”了25万元的巨额债务。
另据指控,2002年12月至2003年1月,胡平利用担任武陵山乡党委书记的职务便利,帮助包工头王某先后承建了乡政府发包的青天峡至八十步段公路硬化等5个施工工程。事后,王某为表示感谢,分两次共向胡平行贿11万元。
庭审中,被“冲掉”的25万元是借款还是受贿,成了控辩双方的辩论焦点。公诉人指控,这25万元是胡平利用职务便利为陈某谋取好处而收受的贿赂;而胡的辩护人却称,胡平不能决定税收的具体数额,因此他不构成受贿罪的主体。
据了解,该案将于近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