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本地注册做掩饰 异地开业狂逃税
近日,江西省鹰潭市地税局与公安部门合作,破获了一起铁路餐车承包商逃税案。追缴鹰潭市某旅行服务公司逃避缴纳税款、罚金566528.52元,犯罪嫌疑人杨某被移交公安部门。
外省举报,发现逃税巢穴
今年2月23日,鹰潭市地税局稽查局接到举报电话,称鹰潭市某旅行服务公司在武汉麻城偷偷营业一年有余,却从未进行纳税申报,具有重大逃税嫌疑。
举报信息引起了该局的高度重视,在调阅了鹰潭市某旅行服务公司的纳税情况报表后,稽查人员发现该公司成立于2007年11月,法定代表人为杨某,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为查账征收。据税收管理员证实,该公司办理税务登记证后,因连续3个月未办理申报纳税,在多次催缴无果后,2008年4月,鹰潭市月湖区地税局城东分局已对其进行了非正常户处理。此后,税收管理员又多次来到该公司实地巡查,发现该公司招牌依旧,却未见对外营业,税收管理员一度以为该公司经营不善已经停业。
为了不打草惊蛇,鹰潭市地税局稽查局当即向麻城地税部门求助,经麻城地税部门的实地观察,证实了举报情况属实。2月23日,鹰潭市地税局稽查局联合鹰潭市月湖区公安分局经侦支队成立了“2·23”专案组,决定联手千里“捉贼”。
千里追查,寻找逃税凭证
2月24日,专案组一行4人经过10多个小时的颠簸,当晚抵达麻城。在举报人的指认下,专案组确定了涉嫌逃税公司的经营场所和账本资料可能的存放地点。回到旅社后,专案组又连夜讨论,制定了初步检查预案。第二天,专案组得到当地公安经侦部门的配合,决定对涉嫌逃税公司的经营场所进行突击检查。
这是一个2层的独户居民楼,涉嫌逃税公司的会计夫妻俩和法定代表人杨某平时便住在这里。专案组到来时,由于杨某因故外出未归,当时只有会计和他妻子2人在场。在表明身份和出示检查通知书和相关文书后,专案组对该公司正式展开了检查。面对从家乡来的专案组,该公司会计怀抱对方人生地不熟的侥幸心理,一直暗暗抗拒专案组的检查,自始至终拒不交出账务资料。而根据前一天举报人提供的信息,账本肯定就放在该居民楼中。
为了寻找到逃税证据,专案组对保险柜、抽屉等能存放东西的地方都进行了仔细检查,几乎没放过任何一个可疑的角落,却仍未找到需要的账务资料。此时,专案组意外发现了一个规格异常的贮存茶叶的大铁罐,当把一包包茶叶取出后,几个软皮小本子赫然出现在眼前。翻开一看,上面详细记载了该公司在麻城期间的经营收入情况。
锁定证据,捉拿逃税硕鼠
证据找到了,但涉案嫌疑人、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杨某还未抓获。问会计杨某的具体去向,会计谎称不知情,拒绝提供。后在专案组人员的心理攻势下,会计最终拨通了杨某的手机。毫不知情的杨某才回到住所,便被蹲守在院内的专案组人员一举抓获,带回了鹰潭。
在事实面前,杨某很快交代了逃税详情。2008年1月~2009年2月期间,该公司与武汉铁路局武汉客运段签订了3份餐车租赁合同,共取得餐饮业收入4335340元。其中2008年11月~2009年2月,承包经营信阳地区1202/1次餐车,共取得收入423116.14元;2008年4月~2009年2月,承包经营麻城地区1177/6次餐车,共取得收入2182139.31元;2008年4月~2009年2月,承包经营麻城地区2313/2次餐车,共取得收入1730084.55元。
经地税稽查部门认定,该公司取得的以上收入从未进行纳税申报,造成少缴营业税216367元、企业所得税130060.2元、城市建设税14893.69元、教育费附加6383.01元、防洪保安资金5202.41元、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4335.34元,其行为已构成逃税。
根据相关税法规定,最终地税部门决定对该公司处以补税、费、罚款共计566528.5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