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日前,溧水县国税局稽查局在对金税协查系统转来一案源实施稽查过程中发现,某企业在未取得对方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联、抵扣联原件的情况下,凭发票传真复印件进行了防伪税控系统认证,并申报抵扣进项税金48820.50元。对这一涉税违法事实,该局除追
税款抵扣藏猫腻 涉税违法被处罚
2006-08-07 15:34
来源:溧水县国税局·谢文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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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溧水县国税局稽查局在对金税协查系统转来一案源实施稽查过程中发现,某企业在未取得对方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联、抵扣联原件的情况下,凭发票传真复印件进行了防伪税控系统认证,并申报抵扣进项税金48820.50元。对这一涉税违法事实,该局除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外,还对其偷税行为处以24410.25元罚款。
同时,对这一新的税收违法动向,该稽查局及时出具了税务稽查建议给相关职能科室和管理分局,要求在今后的管理工作中加大相关宣传,提醒纳税人严格遵守税法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