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龙鱼”俏销牵出潜伏“卖油翁”
一间不足20平方米的偏僻店面,8个月销售食用油500余万元,逃避缴纳税款近17万元。日前,这起代理商潜身销货而不申报纳税的涉税案件,被湖北省老河口市国税局依法查处,涉案人张某被责令限期补缴所逃税款、滞纳金及罚款共计260008.42元。
进货单查疑,送货人露头
2009年5月12日,老河口市国税局检查人员在对该市某连锁超市检查中了解到,目前各大超市销售的品牌食用油受成本、市场因素影响,供货渠道发生变化,由厂家直销改为全部由代理商上门配货。
这一变化引起了检查人员的警觉。作为生活必需品的食用油,仅市区就有30万消费人群,每月销量应相当可观。然而,在日常工作中,检查人员却从未发现相关代销机构。
带着疑问,检查人员决定从超市进货入手,逆查追踪代理商线索。经初查发现,超市销量最大的“金龙鱼”牌食用油,因其有品牌垄断和价格优势,且货源紧俏,供货商送货上门时,往往用自制销货单代替正规发票,超市无奈也只能以现金结算货款。
在翻阅超市进货单据过程中,送货人周志元频繁进入检查人员的视线,此人会不会是代销商?查询CTAIS系统,没有此人的登记信息。但检查人员从超市提供的信息得知,次日送货人还要来超市。于是,检查人员决定第二天在超市蹲守,追踪送货人。
自称“打工仔”,别人叫“老板”
5月13日上午,检查人员从超市尾随送货人来到该市秋丰路中段一处不起眼的小门面,店名为老河口市新益嘉副食商行。检查人员提取CTAIS系统信息,锁定店主叫张生,他在2008年9月~10月间先后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开业以来,申报月销售3100元,未达起征点,被认定为免税户。
当天下午,检查人员到该商行实地检查。在这间不足20平方米的店面内,检查人员只看到墙上有几张“金龙鱼”产品宣传单,却没发现一瓶食用油。店里除送货人周志元外,还有一男一女,女子埋头在办公桌上算账,男子坐在电脑桌旁打电话。
检查人员当即出示检查证亮明身份,女子见状慌忙收拾桌面上的表格单据,意图锁进抽屉。男子转身走向后门,意图离开,但被检查人员察觉并及时制止。
检查人员随即开展询问调查,两人则百般推诿:“我们是打工的,啥都不知道,有事找张老板。”让他们联系老板,女子抢着说老板家住外地,很少来店里,请检查人员过两天再来。
这时,店门外突然走进一个人,一进屋就冲着打电话的男子说:“张老板,今天咋没跑生意啊?”
“谁是伙计,谁是老板?”已猜出几分的检查人员与男子聊了起来。见掩饰不住,男子苦笑说:“我就是张生。你们需要什么,我一定配合!”
“小仓”明对付,“大仓”暗出货
检查人员立即按程序办理了相关手续,调取了该商户全部账簿和相关凭证,并要求实地核查仓库。
在张生的带领下,检查人员来到位于市郊的一个小仓库,库内仅有少量存货,且该仓库位置与事先掌握情况出入较大。鉴于天色已晚,为了不打草惊蛇,检查人员先就库存作了简单登记然后返回。
随后,检查人员通过超市知情人、房屋出租者、公安部门等外围排查确认,张生还有一存货仓库,位于该市原民政珠宝厂院里,就在税务人员查看过的小仓库的隔壁。
5月17日,这个隐蔽的仓库终于被打开,在7间房打通的大仓库里,堆满了各个系列的“金龙鱼”品牌油。至此,一个“潜身畅游”该市各大超市的“总代理”终于浮出了水面。
经账实核查,检查人员最终确认:个体纳税人张生从2008年9月~2009年4月,短短8个月,共销售“金龙鱼”品牌油5162235.45元,逃避缴纳增值税169830.55元。
目前,纳税人张生所逃税款169830.55元、滞纳金5262.59元及罚款84915.28元,已被依法追缴入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