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日,福建省上杭县一涉税案件嫌疑人靳某补缴了各项税费、滞纳金、罚款,共计19.21万元。 从上杭县地税局稽查局了解到,这是一起由检察院移送的涉税案件。经查证,嫌疑人靳某自2003年起在龙岩市范围内负责山西省某报刊的代理发行工作。200
代理发行取得收入不纳税被罚
2010-06-24 09:54
来源:谢晓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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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福建省上杭县一涉税案件嫌疑人靳某补缴了各项税费、滞纳金、罚款,共计19.21万元。
从上杭县地税局稽查局了解到,这是一起由检察院移送的涉税案件。经查证,嫌疑人靳某自2003年起在龙岩市范围内负责山西省某报刊的代理发行工作。2004年~2009年5年间,共取得代理收入120.36万元。在此期间,该嫌疑人未办理工商登记和税务登记,也未申报纳税。上杭县地税局稽查局依照有关规定,对靳某作出上述处理决定。
采访中,上杭县地税局稽查局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靳某从事代理发行并取得收入长达5年时间,却没有按规定办理税务登记等手续,他的违法行为带有明显的故意,因而受到严厉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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