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当我们用餐快结束时,告诉服务员:“埋单,要发票。”我给了她40元钱。但服务员找给我7元钱时,却没给发票。我立刻问:“为什么不给发票?”答:“发票用完了。”我又问:“什么时候能给?”服务员推托说:“过几天。”“你能否给我打个条子?”服务员
一票为何如此难求 餐馆只为偷税漏税
2007-08-29 11:57
来源:市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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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们用餐快结束时,告诉服务员:“埋单,要发票。”我给了她40元钱。但服务员找给我7元钱时,却没给发票。我立刻问:“为什么不给发票?”答:“发票用完了。”我又问:“什么时候能给?”服务员推托说:“过几天。”“你能否给我打个条子?”服务员遂拿来一张纸条,上面写道:“餐费欠条。”我问服务员:“国家有明文规定,如果不给我们发票,我们可以不埋单,你知不知道?”服务员回答:“知道。”
我来到餐馆前台,要求前台服务员给我发票,得到的仍是“餐费欠条”。我又向前台服务员重申了国家规定后问:“什么时候能给我发票?有没有一个准确的日子?”另一个服务员见此情景接过话茬儿:“你等一会儿,我给你借去。”我问需要等多长时间,服务员说:“3分钟。”果不其然,2分钟都不到,她就给我拿来了发票。
当我与服务员交涉发票时,旁边桌上的马先生向我道出了同样的经历:“我们常来这儿吃饭,也多次要过发票,可没有一次能要到。”
餐馆应该依法纳税,如实给消费者开发票。作为消费者,也应该主动索取发票。这样,一方面可以对餐馆进行监督,另一方面也可以确保自己的权益不受损害。万一吃了什么不合适的东西,也能用发票这种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据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