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欠薪偷税漏税等行为将被曝光
欠薪、偷税漏税、不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今后,有这些“劣迹”的企业将自食恶果。昨天,记者从省诚信办获悉,《黑龙江省企业信用信息征集发布使用办法》将从下月起施行。根据《办法》,这些企业不但会受到相关法律法规的处罚,而且其“不良”信息将被记录在案并向社会公布,这意味着这些企业很可能失去参与政府采购、招标以及银行融资的机会。
按照《办法》规定,征信机构可以获取的企业信用信息,除了企业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金、股东情况等,还包括企业的良好信息和警示信息。其中,良好信息包括:企业受到县级以上国家机关和其他组织表彰;企业纳税信誉等级被县级以上税务部门评定为A级;企业产品通过质量认证等。警示信息则包括:企业发布虚假广告、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企业有偷税、逃税、骗税和抗税等违法行为被税务机关查处结案;企业不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不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克扣、拖欠劳动报酬,不参加社会保险或者欠缴社会保险费;企业不清偿到期银行债务,经通知限期支付逾期未支付等。
据省诚信办负责人介绍,一份企业的信用报告形成后,该企业日常行为中相关的信息都会记录在案并予以公布,其良好信息和警示信息将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平台或电子政务网络平台等分别公布3年和5年。而根据《办法》规定,行政机关和经依法授权承担行政管理职能的组织等,在评比表彰、政府采购、招投标以及向社会委托、发包政府公共服务项目等行政管理活动中,应当查询企业信用信息记录。这意味着信用度低的企业将直接受到影响。此外,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平台,对全省企业的信用信息进行无偿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