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商贸公司为逃税,经理买来票面为100万元的虚假增值税缴款书,抵税17万元多元。昨日,记者从九龙坡报法院获悉,这位经理不但被判刑,公司还被处以双倍罚款34万多元。 九龙坡检察院指控,去年8月,北京某商贸公司驻重庆分公司负责人赵某,通过电
买来假凭证偷税17万 公司经理获刑两年
2007-12-06 09:45
来源:重庆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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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贸公司为逃税,经理买来票面为100万元的虚假增值税缴款书,抵税17万元多元。昨日,记者从九龙坡报法院获悉,这位经理不但被判刑,公司还被处以双倍罚款34万多元。
九龙坡检察院指控,去年8月,北京某商贸公司驻重庆分公司负责人赵某,通过电话与蔡某(另处)联系,以25000元“好处费”,购得由蔡开据的虚假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九份,票面价税合计100.7167万元。赵某凭虚假凭证,到九龙坡国税局申报抵扣了应纳税款17万多元。
今年5月14日,赵某主动到九龙坡区国税局交待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并补齐了全部税款。法院查明,被告公司犯偷税罪,判处罚金34万多元,公司经理犯偷税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