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广东省佛山市中级法院日前作出终审判决,入围过“胡润内地百富榜”和“福布斯中国大陆百富榜”的佛山企业家周伟彬因偷税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1500余万元。同案人周建明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
佛山企业家周伟彬偷税1500万获刑
2007-12-06 09:44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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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佛山市中级法院日前作出终审判决,入围过“胡润内地百富榜”和“福布斯中国大陆百富榜”的佛山企业家周伟彬因偷税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1500余万元。同案人周建明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
周伟彬现年44岁,是佛山市顺德区金龙油墨化工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金冠涂料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法院认定其共偷税1500余万元,构成偷税罪。周建明是金龙公司财务主管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