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三宗涉税案件判决 涉案九人全部被定罪
去年轰动一时的“7.19”特大制售假发票案,以及广州市美致蓝咨询顾问有限公司偷税案、黄某出租房屋偷税案已经法院审判。3宗涉税案件中的9名犯罪嫌疑人被定罪,其中最重者被判坐监10年。昨天,广州市地税局通报了这3宗涉税案件的查处情况:
———“7.19”特大制售假发票案。该案情节严重,涉案假发票不仅种类齐全,而且范围涉及全国各地,对社会经济秩序危害巨大。去年该案审理终结,主犯梁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10万元,其余6名从犯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2至4年不等,并处罚金3至8万元。
———广州市美致蓝咨询顾问有限公司偷税案。朱某于2001年10月至2004年5月经营美致蓝公司,从事为客户申办赴加拿大移民留学签证的中介业务,通过不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手段不缴或少缴应纳税款,所偷逃税费共计105.8万元。去年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单位以偷税罪被处以罚金200万元,朱某以偷税罪被判有期徒刑1年零5个月,并处罚金50万元。
———黄某偷税案。黄某在2003年6月至2004年3月期间将临建商铺出租,获得租金24.3万元、合同保证金6.8万元、道路建设费3.5万元,共计34.6万元。黄没按规定缴交有关税费,造成少缴各项税费4.2万元。经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审理,黄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1个月,并处罚金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