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5老板虚开4000万增值税发票受审
北京远华振兴商贸有限公司和北京盛祥瑞达商贸有限公司实际经营人金春苗,在没有真实业务往来的情况下,为他人虚开并让他人为自己虚开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北京瑞科光讯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股东李悦,为了本单位利益,与北京合力脉动软件技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朱铁军、职工郑远航及在中关村海龙大厦经商的邓雪飞相互勾结,让他人为自己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月13日,五人一起走上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被告席接受审判。
公诉机关指控,金春苗于2004年4至11月间,冒用刘国新之名租赁北京远华振兴商贸有限公司、北京盛祥瑞达商贸有限公司,在与北京瑞科光讯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北京精博龙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亿鑫制衣有限公司等61家企业无真实业务往来的情况下,为上述61家单位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77份,共计金额2000余万元,税额348万余元。受票单位已用于抵扣税款214万余元。案发后,已追缴税款100余万元。
此外,为达到抵扣税款的目的,金春苗使用12份虚假的海关代征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作为北京远华振兴商贸有限公司和北京盛祥瑞达商贸有限公司的进项增值税票在税务机关申报抵扣,发票金额共计1995万余元,税额339万余元。
2004年7月,北京瑞科光讯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悦为使本公司不缴税款,在明知本公司与北京远华振兴商贸有限公司无真实货物往来的情况下,经朱铁军、郑远航、邓雪飞及辛小秋(另案处理)联系、介绍,取得对方为北京瑞科光讯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工具的7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金额共计65万余元,税款11万余元。后北京瑞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用上述7份增值税票向税务机关申报抵扣。案发后,税款已全部追缴。
公诉机关认为,金春苗严重侵害了国家税收管理制度,给国家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李悦作为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与朱铁军、郑远航、邓雪飞相互勾结,让他人为自己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数额较大。5人均已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李悦、郑远航归案后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同案其他犯罪嫌疑人,具有立功表现,可从轻或减轻处罚。
截止发稿时,该案仍在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