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因虚开增值税发票金额高达3000多万元,致使国家税款流失424万余元的某“空壳公司”法人代表师某,近日被湖北省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一审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力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2003年5月19日,师
“空壳公司”老总虚开3000万增值税被判无期
2006-03-10 00:00
来源:中国法院网·胡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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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虚开增值税发票金额高达3000多万元,致使国家税款流失424万余元的某“空壳公司”法人代表师某,近日被湖北省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一审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力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2003年5月19日,师某用伪造的银行存折骗取湖北省钟祥市一会计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然后拿着这些资料到钟祥市工商部门办理了营业执照,成立了“空壳公司”——钟祥市占元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取得了一般纳税人资格,师某任公司法人代表。在随后的半年时间里,师某用伪造的海关代征增值税发票和报送文书,以冲抵税款的方式开具增值税发票,半年内疯狂作案90起,为全国13个省市37家公司虚开增值税发票,金额达3029.5万余元,师某从中获利近30万元,致使国家税款流失424.49万余元。2004年10月10日,潜逃的师某在湖北十堰被抓获归案,追回税款14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