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有污点 订单亮“红牌”
“国税局纳税情况公示栏还真厉害,以后我可得在申报纳税上多注意了!”2009年7月22日,在山东省宁津县闫沙批发市场经营日用百货批发业务的商户张某到县国税局办税服务厅缴纳了欠缴的税款和滞纳金。张某不无遗憾地说:“不久前,无意中使我纳税有了污点,30万元的订单亮了‘红牌’,这个教训太深刻了!”
2009年4月初,在闫沙批发市场经营了多年的张某得知县里一家大型商务酒店准备在6月18日开业,向社会公开采购价值30万元的百货日用品。张某通过参加公开竞标,初步与这家酒店的老板李经理达成了购销意向。谁知,2009年4月下旬的一天,张某突然接到李经理叫他不必为其备货的电话。张某立即赶到了李经理处,一进门,张某就看见李经理正与同在闫沙批发市场经营相同业务的小靳商谈采购事宜。张某心想,小靳开店才1年多,没有实力提供品种齐全、质优价廉的商品,在竞标中怎么就给我这老店亮了“红牌”,为小靳亮起了“绿灯”呢?
张某纳闷之际,李经理对他说:“张老板,通过一段时间的交往,我觉得你这人很实诚。可是你在纳税过程中有个‘污点’呀!”说完,李经理介绍起自己前去县国税局办税服务厅咨询纳税事项时,在办税服务厅电子滚动屏幕上的纳税情况公示栏中,发现了张某2009年3月份的欠税及滞纳金数额的事情。此时,张某突然想起,2009年3月,他忙于跑业务,竟然忘记了缴税。当李经理看到张某仍然疑惑不解的样子后,又说:“张老板,我们企业最重要的一条经营原则就是诚信为本、以诚待人。因此,我们坚决不跟不讲诚信的人进行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