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合资名进口免税品3人涉嫌偷税
昨天上午,因涉嫌出具虚假证明材料,偷逃税额115万余元,中标机动车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许洪标、总经理孙建华以及中标先尔公司董事宋湘波站在北京市一中院的被告席上。
公司临时注册证已过期
检察机关审查时了解到,2001年7月,中标先尔公司以中外合资公司的身份免税进口了7台车辆尾气排放检测仪,称设备将用于高新技术研发。
随后海关缉私局发现,中标先尔公司并未在工商局合法注册,只有一个过期的临时注册证,7台检测仪实际上也都是作为经营使用,这些情况均不符合免税进口条件,公司管理人员涉嫌使用虚假手段偷逃税额115万余元。
2006年6月,许洪标和孙建华被缉私局逮捕,宋湘波被取保候审。
在审理中记者得知,中标机动和中标先尔均是一家名为中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下属公司。中标机动公司的全部资本来自于中资公司,已在工商局合法注册。而中标先尔公司申请注册时,打着中外合资公司的旗号,实际上并没有外方资本注入,只取得了一个2001年4月到期的临时注册证。
在向海关申请进口7台检测仪时,许、孙二人是以临时注册证已过期的中标先尔公司的名义。
检方认为,其目的是借合资公司之名,使设备进口符合免税条件,从而偷逃税款。
庭审中三人相互推卸责任
许洪标对此解释称,注册中标先尔公司时,外方确实答应投资,资金没有到位是因为后来找不到外方代表了,他一直在努力联系对方。据他讲,他并不知道合资合同上外方的签字实际上是孙建华签的。他还表示,向海关提交虚假证明材料和自己无关,申报工作都是交给一家中介公司去做的。
孙建华则说在合同上替外方代表签字以及向海关提供虚假材料都是许洪标授意的。宋湘波则表示,自己并不是该项目的负责人,自己的工作都是许、孙这两位领导安排的,他后来离开了公司。当得知这个项目出事了,他主动联系海关缉私局交待问题,现已被取保候审。
此案没有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