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税5万元 结果补罚75万元
企业可以抵扣税额却不抵扣,难道是嫌钱多?近日,深圳一企业这种“嫌钱多”的行为引起了税务人员的怀疑,最终被查出原来隐藏着偷税秘密。昨日,记者从深圳市国税局获悉,该企业为了少缴5万元税款,最终被补税、罚款共计75万余元,真是“偷鸡不成蚀把米”。
企业少缴增值税50余万元
据了解,深圳市宝安区国家税务局龙华税务分局日前发现,深圳市某电子有限公司有50份购进货物的滞留发票,涉及金额260余万元,进项税额45万余元。也就是说,该公司取得45万余元的进项税额没有认证,也没有抵扣税款(所谓抵扣税款是指,按规定这45万元可以抵掉企业该缴纳的部分税额)。
那么,该公司为什么不进行抵扣?是嫌钱多了还是另有蹊跷?经验丰富的税务人员断定,这里面一定大有文章!于是,税务人员认真检查该公司的购销存账和库存账,结果发现这50份滞留发票未记入购销存账,也未记入库存账,而这批购进的货物销售出去后,销售收入340余万元(含税)也未记入收入账,更未申报纳税,造成少缴增值税50余万元。
深圳税务部门遂依法对该公司作出补税、罚款共计75万余元的处理决定。
昨日,龙华税务分局的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家企业有45万余元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实际上只需交5万余元税款就行了,这下可好,为了逃税5万余元,结果损失了75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