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有钱人偷税被处重罚
昨日(11月28日),自治区地税局通报了新疆首个对未申报个税者开具重罚的案例,3人因未申报个税被罚4000元,另外加收7000多元的滞纳金。
据介绍,沙湾县某工贸公司股东李某,兵团某团场团长周某、政委王某,去年一年所得均超过12万元,但一直没有主动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今年4月1日,2006年度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期满后,沙湾县地方税务局对8户企业单位进行财务检查,查实上述3人年收入分别为28万元、20万元、19.5万元。据悉,这3位纳税人共查补个人所得税74779.20元,加收滞纳金7386.61元,罚款4000元。
今年4月9日,首府乌鲁木齐一家中型酒店的一名高管收到一张200元的罚单。这是新疆对去年年收入12万元以上高收入者逾期申报个税开出的首张罚单,但由于是第一次申报,考虑到不少纳税人可能出差或者对税收政策不够了解,因此当时给予较轻的处罚。
今年个人所得税申报工作已经启动,针对去年达标而未申报者的老账仍在清算中,“漏网之鱼”一旦被发现,将被税务部门重罚。
另悉,昨日,由自治区地税局印制的2007年度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申报表出炉,相较旧版长达9页的申报表,新版申报表缩减为1页。
自治区地税局所得税处处长陈国安介绍说,11类所得项目新表中并没有变化,只是将财产转让所得进行简化细化,分为股票转让所得和个人房屋转让所得。修订前的申报表中虽包括以上两项内容,但没有单独列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