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采取在账簿上多列支出的手段,不缴应纳税款,近日,北京广森伟业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及公司总经理王忠伟因偷税罪被提起公诉,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 被告人王忠伟在担任北京广森伟业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总经理期间,负责与哈尔滨和大连两家公司的
公司总经理偷税62余万元被公诉
2008-03-13 11:48
来源: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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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取在账簿上多列支出的手段,不缴应纳税款,近日,北京广森伟业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及公司总经理王忠伟因偷税罪被提起公诉,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
被告人王忠伟在担任北京广森伟业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总经理期间,负责与哈尔滨和大连两家公司的沥青购销业务。在此期间,被告单位任北京广森伟业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应缴纳税款3007841.19元,漏缴税款共计2911895.1元,其中截留哈尔滨公司给付的运输费1463036.23元列入应付账款项目,未按规定计提利润,致偷逃增值税212577.91元、企业所得税412651.24元,共计偷逃税款人民币625229.15元。
公诉机关以北京广森伟业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及王忠伟涉嫌偷税罪提起公诉。另查,北京广森伟业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及王忠伟在2007年因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判刑,北京广森伟业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被判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王忠伟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昌平法院将择日审理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