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日,蛇口地税局查处了某房地产公司土地转让偷税一案,除收取第二次转让税款60.7万元外,还追缴了第一次转让时的税款812万元,罚款2000元,并加收滞纳金227万元。 据了解,这次查处的项目转让偷税案,就是甲公司转让给乙公司时,没有依
蛇口某房地产公司偷税被查处
2008-03-13 11:49
来源:深圳特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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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蛇口地税局查处了某房地产公司土地转让偷税一案,除收取第二次转让税款60.7万元外,还追缴了第一次转让时的税款812万元,罚款2000元,并加收滞纳金227万元。
据了解,这次查处的项目转让偷税案,就是甲公司转让给乙公司时,没有依法缴纳税款,当乙公司再转让给丙公司时,被税务机关查处,乙公司除了要缴纳再转让时各税共计60.7万元之外,还要补缴甲公司(甲公司已经注销)转让时的各税812万元,并加收滞纳金227万元,罚款2000元。
税务机关提醒有关纳税人,不管是开公司办企业,还是投资开发搞房地产,都要依法照章纳税。特别是项目转让中,接收方一定要搞清楚出让方纳税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