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停业后仍尝偷税苦果 交罚款近百万
今年2月,深圳市宝安区国税局对某化工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帐外经营,偷逃国家税款的行为稽查终结,宝安区国家税务局依法对其作出补税65万、罚款33.6万共计98.8万余元的处理决定。在查处过程中,该公司虽然已被环保部门责令停业,但在税务人员的说服教育下,慑于税法的威严,积极配合稽查并积极筹款,于近日将税款及罚款近百万元全部缴入国库。
据介绍,该涉案公司是一家外商独资企业,主要生产经营除油粉、金属表面处理剂等,年销售额达2000多万元。然而,在经营过程中,该公司却抱着侥幸心理,采取帐外经营,只对开具发票部分申报纳税,客户不要发票便不申报纳税。2007年下半年,龙华税务分局根据群众举报,对该公司立案检查。
事后,记者在采访办案税务稽查人员老杨时询问其稽查细节,老杨告知,“这次下户检查,没有什么曲折,直接就是在该公司一间小储物间里发现了该公司的帐外帐几本货物销售明细表和应收帐款明细表。”经仔细核查,发现该公司隐瞒销售收入380多万元,偷税60余万元。在稽查过程中,环保部门也在对该公司进行查处,并于2007年底责令其停业。
为了防止其走逃给国家税款带来损失,龙华税务分局依法果断采取了税收保全措施,冻结了其银行帐户;然而,其帐户上只有几万元,于是,税务稽查人员一边深入稽查,一边找该公司老板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指出其偷税就必须承担法律后果,只有积极配合才有出路,否则,税务机关将进一步采取包括强制执行、阻止出境等在内的强制措施。在稽查人员的宣传教育下,该公司老板积极配合,将陆续回笼的应收款打入银行帐户,从而保证了足够的资金缴纳税款和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