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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茵阁漏税 花600万找关系

2014-02-13 22:18:06 来源: 作者: 【 评论:
摘要: 知名企业绿茵阁公司被税务局查出漏税1100余万元,为免除巨额罚款,老板林振中委托中间人找“领导”疏通。不料花了600万元“活动经费”,问题却没有解决。林振中认为两名中间人诈骗,于是报警。昨天上午,两名中间人——原越秀区百货业商会的正副会

绿茵阁漏税 花600万找关系

2008-06-17 14:26 来源: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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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名企业绿茵阁公司被税务局查出漏税1100余万元,为免除巨额罚款,老板林振中委托中间人找“领导”疏通。不料花了600万元“活动经费”,问题却没有解决。林振中认为两名中间人诈骗,于是报警。昨天上午,两名中间人——原越秀区百货业商会的正副会长邝永存和方义洲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庭受审。检察院机关指控两人犯有诈骗罪。

  600万元托人疏通关系

  记者从庭审中了解到,2006年7月,广州市绿茵阁发展有限公司(下简称绿茵阁公司)和广州市绿茵阁餐饮连锁有限公司及其相关联的19家分店被广州市地方税务局查出漏税人民币1100余万元。时任越秀区百货业商会会长的邝永存向绿茵阁公司老板林振中提出,可以通过找领导疏通关系解决补税问题,双方协议600万元解决问题,先办事后拿钱。

  随后,越秀区百货业商会副会长方义洲对邝永存称自己有北京的关系,在方义洲的联系下,邝永存介绍了赵某、冯某与林振中的女儿认识。经过洽谈,双方于2006年12月7日签订了《授权委托书》,约定由林振中之子林立委托赵、冯两人为其办理公司涉税事务。全权办理人邝永存和冯某等人提出:解决结果必须是完全不用偿还所欠税款,不缴罚金,不受处罚。

  约谈未果私分20万活动费

  据指控,2006年11月中旬的一天,邝永存通过他人在广州市约请国家税务总局一副司长王某某。邝永存以此为名向林振中收取了20万元。见面中,王某某明确表示,绿茵阁公司应当按照广州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的查处结果补缴税款。邝永存明知这次约请并未解决绿茵阁公司的补税问题,仍与介绍人李某某、张某某将上述20万元私分。

  活动一年税款照缴

  2006年12月上旬,冯某向绿茵阁提出300万元经费,到账之后,冯某和赵某组织了北京有关人员到广州进行了疏通和重新调查,事情有了一定的进展。12月中旬,邝永存、方义洲找到林立说北京的批示就要下来了,事情马上就可解决了,但是冯某某等人提出必须再给300万元才把批示发下来。林立对此表示怀疑,为了稳妥起见,林立和邝永存商量先把300万元汇入邝永存的账户,等批示下来后再由邝永存把钱汇去北京,并且双方协议在未获得林立同意的情况下,邝永存不得动用这笔钱。

  然而,时间一天天过去,批示迟迟未发下来,广州地税局依旧在催缴所欠税款。而此时,林立已经联系不上邝永存,据邝永存交待,后来汇入的300万元并不是北京方索要的,最后也并没有汇给北京。300万元中,他给了方义洲60万,其余240万分别用来买了小汽车和用于百货业商会投资。

  2007年上半年,绿茵阁公司按照广州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分局作出的决定,向税务机关补缴相关税款和滞纳金共计人民币1000余万元。

  ■庭审实录

  检方指控:

  中间人行为构成诈骗罪

  检察机关指控,邝永存曾承诺600万元一定解决偷税问题,不用再缴纳任何款项,然而结果却是绿茵阁还是需要缴纳所欠税款。

  邝、方两人虚构了北京的领导要求支付后一笔300万元款项的事实,在收到款项后,又将之用于自己的用途,此种行为构成了诈骗罪。绿茵阁公司因解决补税问题被邝永存、方义洲骗取人民币300万元,被邝永存骗取人民币20万元。

  律师辩护:

  绿茵阁是要过河拆桥

  邝、方的辩护律师均认为,两人已经为找领导疏通一事尽了力,并且也找到了相关的领导,所以不存在虚构事实的问题,两人不构成诈骗罪。本应该罚缴至少3000万元的绿茵阁如今只需缴纳所欠税款1000万,绿茵阁之所以执意称没有解决问题,其实是要过河拆桥,想逃掉应该给邝永存的300万元。

  邝永存的辩护律师认为,邝永存和林振中之间,已经就600万元包干解决税款的问题达成了协议,那么双方只不过是一种合同关系,所以应该用民事行为来看待,而不能将之当成是刑事案件。对于这种“帮忙”,双方心里都清楚是有偿的,至于后面的300万元被邝永存归为私有,最多是不当得利。

  而方义洲的辩护律师辩称,方义洲和邝永存不构成合谋诈骗,整个过程中,方义洲只是充当一个中间人的角色,他和林家并没有发生直接的金钱关系;对于后面的300万元,方义洲所得60万元不是林家给的,而是邝永存给他的,根本不是两人私分300万元,只能是介绍费。

  ■事件发展

  2006年7月 绿茵阁公司被查出漏税1100余万元。

  邝永存(时任越秀区百货业商会会长)提出找领导疏通关系,双方协议600万元解决问题。

  2006年11月 邝永存约请国家税务总局一副司长,并向绿茵阁收取20万元。但该副司长称仍需补缴税款。

  2006年12月 邝永存辗转联系到冯某,绿茵阁与其签订《授权委托书》,要求解决结果必须是完全不用偿还所欠税款,不缴罚金,不受处罚。

  2006年12月上旬 冯某向绿茵阁提出要300万元经费,随后组织了北京有关人员到广州疏通。

  2006年12月中旬 邝永存以冯某名义再要300万元。

  2007年 绿茵阁公司补缴相关税款和滞纳金1000余万元。

  随后绿茵阁报警,检察机关指控邝永存、方义洲犯有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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