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能高管或也深陷“偷税门”
足够多的新闻,足够多的争议,外加和国内最著名的民营企业家之间的斗争……成为一家“明星”企业所需要的全部要素,达能似乎都具备了。
无疑,达能一直想让自己成为一个具有正面形像的“明星”企业。它一直强调契约精神,它一直声称商业上的事就让商业手段来解决,而它最近的对手宗庆后,则似乎被一系列看似偶然发现的负面新闻缠得焦头烂额。
但如果就因此来相信,达能是个在商业道德层面站在高处的企业,似乎远远不够。
6月25日,就在沈阳中院判决秦鹏违反竞业禁止准则之后一天,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法律人士,告诉记者,通过他对该案的研究,他有足够理由怀疑秦鹏有偷漏税的嫌疑。
境外支付薪金或成为偷漏税手段
该名法律人士提供了他从公开渠道获得的工商登记资料,资料显示:自1998年至今,秦鹏受多家镜外公司的雇佣和派遣,先后共担任了境内至少25家公司的董事、董事长等高管职务的信息。例如,秦鹏受新加坡卡尔文私人有限公司的委派,担任中山乐百氏食品有限公司的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受达能亚洲有限公司的委派,担任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受香港国享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派,先后担任深圳达能益力饮品有限公司的董事长和法定代表人等。
已经披露的公开资料显示,新加坡卡尔文私人有限公司和香港国享投资有限公司等公司均系达能亚洲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在沈阳中院在娃哈哈沈阳公司诉秦鹏从事竞业禁止一案中,秦鹏承认,其担任上述公司董事和董事长所取得的薪金是由达能系列公司支付的。
依《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一条规定:“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五条则规定:“下列所的,不论支付地点是否在中国境内,均为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一)因任职、受雇、履约等而在中国境内提供劳务取得的所得……”
实际上,作为达能大中国区的高管,秦鹏的收入几乎都来自于他为这些公司做出的服务。按这两条规定,秦鹏虽然拥有法国国籍,但其在这些公司任职的收入应该在国内缴纳个人所得税。
“就我了解到的情况,秦鹏的薪金是在境外支付的,我目前没有找到他在国内纳税的信息。”该名法律人士称。
秦鹏收入成谜
其实早在4月份,就有人在网络中披露,达能公司及其中国高管们或涉嫌偷漏税。当时,达能发言人褚文表示,这纯粹是无稽之谈。“中国法律规定的是在中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有缴税义务,但我们公司只是境外公司子公司,不属法律规定范围。实际上,我们也不可能为他们缴纳个税。”
按照这种说法,达能公司应未为秦鹏代缴个人所得税。
光明乳业一位知情人士告诉记者,秦鹏虽然担任其公司独立董事,但并不在公司领取报酬,因此不存在公司代其缴税的问题。
娃哈哈方面也表示,由于不知道秦鹏收入有多少来自合资公司,达能也没通知他们需要扣多少税,所以无从履行代扣义务。
而广东乐百氏食品饮料公司、乐百氏饮用水公司等公司,则都表示,不便就此事发表看法。
这些调查结果,和那位法律人士的判断几乎可以互相印证。如果秦鹏没有在国内以个人名义申报个人所得税的话,那他确实涉嫌偷逃个人所得税。
针对此疑问,记者致电秦鹏本人,秦鹏表示,他会让他的发言人会就此问题与记者联系,之后手机一直处于关机状态。至截稿时间为止,其发言人也并未与记者联系。
秦鹏在国内的收入目前仍是个谜。在沈阳中院受理的秦鹏从事竞业禁止一案中,秦鹏拒不提供收入具体数额;而秦鹏任职的上述公司登记资料中也没有反映具体的报酬数额。据有关方面人士介绍,目前也没有合法的渠道能够调查其具体的收入情况。
一位知情人士大致向记者介绍了他了解到的秦鹏的收入状况:“在2000年左右,秦鹏每年的收入在三四百万元,这还没包括他在达能一系列公司的期权。”据他估计,从1996年至今,秦鹏在中国经营所得至少在4000万元以上,如果缴纳个人所得税,至少需要1000万元以上。
秦鹏任职公司的登记资料中反映了秦鹏持有达能集团股权和期权的情况。例如,卡尔文公司2006年12月31日董事登记持有的股份(最终控股公司达能集团之股份)显示,秦鹏2006年1月1日或任命以后,持有每股0.5欧元的期权10000份;范斯汀公司2005年12月31日董事登记持有的股份(最终控股公司达能集团之股份)显示,秦鹏2006年1月1日或任命以后,持有每股1欧元的期权31000份等等。
或将牵涉更多达能高管
“如果秦鹏承认了其报酬由境外公司支付,而境外公司又没有按规定给他缴纳个人所得税,那么他就涉嫌逃避中国税收的问题。”记者采访的一位税法专家如此说。
实际上,这种情况和去年宗庆后被举报偷漏税如出一辙,当时,宗庆后补交了因达能公司在境外支付其报酬而漏缴的个人所得税金。
而就记者了解,达能中国区及达能亚洲区的几乎所有高管的绝大多数收入都是在境外支付的。
如果此次秦鹏也被查实,有逃避中国税收的问题。几乎可以肯定,同样的问题将会让达能中国区及亚洲区多位高管陷身其中。
而那时,达能必须回答的问题是,这样的税务问题,是因其疏忽,还是其惯用的避税手段?要知道,当时宗庆后的举报者,“一位税收问题爱好者”,在事后被公开身份,就是秦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