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藏玄机,副所长贪污7.7万
赖某原为泰顺县价格事务所副所长兼出纳,一手掌管单位公章和财务章,可他利用职务之便,在3年时间里开出91张藏有玄机的发票,侵吞了单位财产7.714万元。
2005年7月份开始,身为价格事务所副所长的赖某兼任出纳,赖某也从此开始打起了单位财务的算盘。刚开始,在收取有关单位鉴定费、顾问费、评估费、验审费等费用时,赖某通过将发票的存根联、记账联及财政联的金额改小,以达到贪污公款的目的。但在一次报账时,赖某经手的有改动迹象的发票被监管部门发现。赖某谎称是自己生过病开发票时手发抖造成,本单位领导相信了他的话,还帮他去说明了情况。
这一次“意外”让他惊出一身冷汗,贪欲却没有让他收手,反而变本加厉起来。2006年以后,为了不像上次一样被怀疑,他经人“指点”,采取先把收据联撕下来填好开给交款单位,再把存根联、记账联和财政联的数据填小的方式来贪污公款。如在收取某单位一笔顾问费时,赖某在收据联填制交款项目是价格顾问费,金额为5000元,而记账联填制交款项目是验审手续费,金额为60元,从中贪污4940元。
直到今年3月份,赖某先后在收取泰顺县公安局鉴定费、泰顺县工商局评估费、泰顺县仕阳镇政府验审费、泰顺县电信公司价格顾问费等有关单位的费用中,共计91次开出这样的发票,从中共贪污了公款7.714万元。
8月19日,泰顺法院审理认为,赖某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公款7.714万元,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鉴于其具有自首情节,案发后已退还部分公款,且庭审时自愿认罪,依法予以从轻处罚,遂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责令其退赔原单位6.53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