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沈阳市居民肖某为了不缴税,在卖房时与买方办了一份假房产赠予公证,因偷税额超过1万元被追究刑事责任。 沈阳市地税局稽查局相关负责人日前说,去年至今该局查处涉税百万元以上大要案22件,多为偷税行为,其中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8件。税务
卖房偷税被追究刑事责任
2009-05-05 11:41
来源:辽沈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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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居民肖某为了不缴税,在卖房时与买方办了一份假房产赠予公证,因偷税额超过1万元被追究刑事责任。
沈阳市地税局稽查局相关负责人日前说,去年至今该局查处涉税百万元以上大要案22件,多为偷税行为,其中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8件。税务部门提醒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偷税行为既不利国也不利己。
2007年6月,肖某转让房屋时收取房款后,与买房人一起到公证处办理了房产赠予合同公证,以真交易、假赠予的形式偷逃营业税金及附加费、印花税、个人所得税。
肖某自以为天衣无缝的转让房产偷税行为,一年后还是被税务机关揭了底。被责令补税(费)款2.86万元,加收滞纳金0.49万元,并处1.68万元罚款,同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紫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