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广东省河源市中级法院日前对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挂牌督办的广东特大票据诈骗团伙案作出一审宣判:关家新、张建清、张瑞清被认定犯票据诈骗罪,分别判处死刑;主犯黄文、谢国才、邱振堂被认定犯票据诈骗罪,分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被告人黄林泉、
两年疯狂骗税2.8亿元 六名罪犯被判极刑
2002-11-25 15:03
来源:摘自: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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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河源市中级法院日前对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挂牌督办的广东特大票据诈骗团伙案作出一审宣判:关家新、张建清、张瑞清被认定犯票据诈骗罪,分别判处死刑;主犯黄文、谢国才、邱振堂被认定犯票据诈骗罪,分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被告人黄林泉、黄天宽被认定犯票据诈骗罪,分别判处无期徒刑。其他 12名罪犯也分别被以票据诈骗罪,判处5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
经河源市中级法院审理查明,关家新等20名被告人在1998年10月至2000年9月间,在河源市区形成了分别以被告人关家新、黄文,被告人张建清、谢国才、黄天宽、游伟平和被告人张瑞清、邱振堂、陈雪雄、肖华为主要成员的3 个票据诈骗团伙。这3个团伙既相对独立,又互相联系、互相利用,勾结外省票据诈骗分子和银行工作人员,盗用“中国银行河源分行”、“工商银行河源分行”等单位的名义,以“河源汽车工业总公司”、“河源进出口贸易公司”等企业为出票人,先后多次为“哈尔滨富城实业有限公司”等企业伪造银行承兑汇票进行诈骗活动,其伪造票据的票面总金额达3.9696亿元,共贴现骗得黑龙江、云南、吉林、山东、福建等省市20多家银行人民币2.8601亿元,除大部分赃款予以追缴外,仍给国家造成8084.6万元的经济损失。
经河源市中级法院审理查明,关家新等20名被告人在1998年10月至2000年9月间,在河源市区形成了分别以被告人关家新、黄文,被告人张建清、谢国才、黄天宽、游伟平和被告人张瑞清、邱振堂、陈雪雄、肖华为主要成员的3 个票据诈骗团伙。这3个团伙既相对独立,又互相联系、互相利用,勾结外省票据诈骗分子和银行工作人员,盗用“中国银行河源分行”、“工商银行河源分行”等单位的名义,以“河源汽车工业总公司”、“河源进出口贸易公司”等企业为出票人,先后多次为“哈尔滨富城实业有限公司”等企业伪造银行承兑汇票进行诈骗活动,其伪造票据的票面总金额达3.9696亿元,共贴现骗得黑龙江、云南、吉林、山东、福建等省市20多家银行人民币2.8601亿元,除大部分赃款予以追缴外,仍给国家造成8084.6万元的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