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记者1日从杭州市检察院获悉,被国家税务总局列入2004年十大涉税违法案件之一的浙江杭州“12.4”利用虚假海关完税凭证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正在杭州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杭州市检察院指控,2002年底至2003年,浙江台州籍犯罪嫌疑人
杭州开庭审理4亿元涉税大案
2005-06-02 1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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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1日从杭州市检察院获悉,被国家税务总局列入2004年十大涉税违法案件之一的浙江杭州“12.4”利用虚假海关完税凭证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正在杭州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杭州市检察院指控,2002年底至2003年,浙江台州籍犯罪嫌疑人陈周熔、陶青青、冯小勇等6人经预谋后,以假身份证等虚假证明文件在杭州市注册成立10余家公司,并利用虚假的资料通过了税务机关一般纳税人资格的认定,从而骗购增值税专用发票。据杭州市检察院介绍,目前正在开庭审理的案件只是 “12.4”大案冰山的一角,陈周熔等人只是这个案件中的部分犯罪嫌疑人。
据了解,2003年10月中旬,浙江杭州市下城区国税局排查发现,杭州金裕物资有限公司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嫌疑。12月4日,杭州市国税局稽查局和公安经侦支队抽调人员,组成“12.4”系列税案专案组,进行立案查处。在查处过程中,办案人员发现,此案涉及国内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4个计划单列市。由于案情重大,涉案范围广,国家税务总局和公安部将此案列为联合督办案件,并于2004年2月20日在杭州联合召开案件协查会,向涉案地区部署案件的协查取证工作。
经查,陈周熔、杨美周、陶青青、李昌春、周万林等5个犯罪团伙共计16人,利用杭州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持伪造的身份证,先后在杭州市注册42家商贸公司,注册资金均为50万元。这些企业在取得一般纳税人资格后,用伪造的303份手工版增值税专用发票和101份海关完税凭证作进项抵扣(共计价税合计1.3亿元,其中税额2100万元),骗购增值税专用发票6125份,向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4863份,价税合计4.04亿元,税额5866万元。
杭州市检察院指控,2002年底至2003年,浙江台州籍犯罪嫌疑人陈周熔、陶青青、冯小勇等6人经预谋后,以假身份证等虚假证明文件在杭州市注册成立10余家公司,并利用虚假的资料通过了税务机关一般纳税人资格的认定,从而骗购增值税专用发票。据杭州市检察院介绍,目前正在开庭审理的案件只是 “12.4”大案冰山的一角,陈周熔等人只是这个案件中的部分犯罪嫌疑人。
据了解,2003年10月中旬,浙江杭州市下城区国税局排查发现,杭州金裕物资有限公司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嫌疑。12月4日,杭州市国税局稽查局和公安经侦支队抽调人员,组成“12.4”系列税案专案组,进行立案查处。在查处过程中,办案人员发现,此案涉及国内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4个计划单列市。由于案情重大,涉案范围广,国家税务总局和公安部将此案列为联合督办案件,并于2004年2月20日在杭州联合召开案件协查会,向涉案地区部署案件的协查取证工作。
经查,陈周熔、杨美周、陶青青、李昌春、周万林等5个犯罪团伙共计16人,利用杭州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持伪造的身份证,先后在杭州市注册42家商贸公司,注册资金均为50万元。这些企业在取得一般纳税人资格后,用伪造的303份手工版增值税专用发票和101份海关完税凭证作进项抵扣(共计价税合计1.3亿元,其中税额2100万元),骗购增值税专用发票6125份,向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4863份,价税合计4.04亿元,税额586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