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日,漳平市人民法院对开元物资有限公司偷税案作出判决:漳平市开元物资有限公司犯偷税罪;判处罚金113万,法人代表、漳平市人大常委黄某犯偷税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76万元。公司会计季某犯偷税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
漳平开元物资有限公司偷税案宣判
2005-08-22 1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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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漳平市人民法院对开元物资有限公司偷税案作出判决:漳平市开元物资有限公司犯偷税罪;判处罚金113万,法人代表、漳平市人大常委黄某犯偷税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76万元。公司会计季某犯偷税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0万元。公司出纳李某犯偷税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20万元。
2004年3月24日,接群众举报,漳平市开元物资有限公司有重大偷税嫌疑,漳平市国税局领导高度重视,抽调公安、国税稽查人员组成专案组,迅速查扣了该公司有关帐簿及帐外帐。
漳平市开元物资有限公司系一般纳税人企业,属原漳平市物资局改制而成的股份制有限公司,该公司成立于1999年7月,主要经营金属材料、民用爆炸品等。由于该公司是由原市物资局改制而来的,公司法人代表、原市物资局局长黄某是第十四届漳平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代表,在社会上具有一定的影响力,这给办案工作带来一定的压力,加上公司业务量大,时间跨度长,帐簿、凭证量多,帐外帐较零乱,专案组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经过两个半月的内查外调,查实该公司从2001年至2004年2月份利用“小金库”、“帐外帐”、开具红字“漳平市物资发、售清单”等方式进行偷税,共计偷增值税36.20万元。(同时偷地税所得税39.13万元)经漳平市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作出上述判决。
2004年3月24日,接群众举报,漳平市开元物资有限公司有重大偷税嫌疑,漳平市国税局领导高度重视,抽调公安、国税稽查人员组成专案组,迅速查扣了该公司有关帐簿及帐外帐。
漳平市开元物资有限公司系一般纳税人企业,属原漳平市物资局改制而成的股份制有限公司,该公司成立于1999年7月,主要经营金属材料、民用爆炸品等。由于该公司是由原市物资局改制而来的,公司法人代表、原市物资局局长黄某是第十四届漳平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代表,在社会上具有一定的影响力,这给办案工作带来一定的压力,加上公司业务量大,时间跨度长,帐簿、凭证量多,帐外帐较零乱,专案组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经过两个半月的内查外调,查实该公司从2001年至2004年2月份利用“小金库”、“帐外帐”、开具红字“漳平市物资发、售清单”等方式进行偷税,共计偷增值税36.20万元。(同时偷地税所得税39.13万元)经漳平市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