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各级国税稽查部门立案查处税收违法案件1313件
内蒙古国税局以深入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为目标,积极开展专项检查,狠抓大要案的查处,取得明显成效。截止到目前,全区各级国税稽查部门共检查纳税户3818户,立案查处税收违法案件1313件,查补税款、加收滞纳金、罚款共计7610万元,入库7014万元,严厉地打击了各类涉税犯罪活动,稽查职能得到了充分发挥,全区税收秩序进一步好转。
2005年,是大要案发案率较高的一年,我区部分地区陆续发生了多起涉案金额大、涉及地区广、企业多,案情复杂,作案手段恶劣,查处难度大的案件。全年有6起案件列为国家税务总局的案件。内蒙古国税稽查局抽调精干人员直接查处了“6.13”特大偷税案、兴和专案、商都专案等案件。其中“6.13”特大偷税案是自治区成立以来查办的最大一起偷税案。鄂尔多斯市国税局成功查处了“8.24”特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其他地区也查处了一批涉税案件,有效地遏止了涉税犯罪活动。各地国税稽查部门还发布案件公告19件,通过新闻媒体曝光38件。
我区国税部门还开展了税收专项检查。2005年的税收专项检查选择了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企业及销售企业、以农副产品为主要原料的生产加工企业及煤炭生产和运销企业,作为全区税收专项检查的重点行业,特别是以兴和县煤炭运销市场为重点,在全区范围开展了对煤炭行业的稽查检查,取得了很大成果。全区专项检查共计检查企业1633户,查出有问题户465户,查补税款、罚款、加收滞纳金共计3824.17万元,入库2454.29万元。这些专项检查有效地监控了重点税源,规范了重点行业的纳税行为,整顿了税收秩序,也提高了稽查能力和执法水平。
与此同时,我区各级国税稽查部门还不断强化协查系统建设,加强了协查和举报案件管理工作。全系统在2005年通过协查信息系统共发出委托协查发票7328份,涉及税额1.5亿多元,收到受委托协查发票5363份,涉及税额9442万元,累计回复率100%.全区各级国税稽查部门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受理、转办、督办群众涉税举报案件,加大案件的查处力度,严格保密制度,落实举报回复,及时兑现举报奖励,为维护社会稳定作出了贡献。在以查促管方面,各地在集中精力查处案件,开展专项检查及专项整治工作的同时,还密切关注税收违法活动的新动向,注重分析每起案件、每个行业发案的成因,解剖不法分子的作案手段,分析税收政策、征收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从中发现规律,及时形成稽查建议反馈给各部门,促进了征管质量的提高。另外,各地还加强了与上下级稽查部门及公安部门的联系与合作,畅通了信息,共享了资源,提高了办案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