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国税曝光五大涉税案件
为配合全国第15个税法宣传月活动,昨日宁波国税稽查局向媒体曝光了发生在去年的五大涉税案件。其中,“607”团伙虚开增值税发票案为国家税务总局督办案件,是宁波市近年来涉税金额最大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
“607”团伙虚开增值税发票案
案情:从2001年至2005年3月,犯罪嫌疑人李鸿定、郑巨峰、陶吉祥、徐列萍分别在经营宁波市江东鸿鹄贸易有限公司、余姚市先锋塑化有限公司、余姚市创科工贸有限公司等期间,在无业务往来情况下,采取按发票价税金额4%-6%收取开票费的手段,分别向余姚、慈溪、宁海等地30余家单位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共839份,价税合计1.31亿元,其中税额1830万元。
处理:已冻结犯罪嫌疑人房产价值达800余万元,扣押现金50余万元、轿车两辆,为国家挽回巨额税款损失。今年3月22日,案件移送至市检察院审查。
宁海严望培税案
案情:2005年4月,宁海国税稽查局在橡塑行业专项检查中,发现宁海人严望培有帮助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重大嫌疑。后经查实,严望培在宁海经营塑料多年,一部分企业抱着侥幸心理,通过向他支付手续费,虚开、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以达到少缴、不缴增值税的目的。
处理:严望培已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50万元;宁海33家受票企业查补税款及罚款共计375.3万元。
宁波划一马达有限公司偷税案
案情:余姚这家公司在2001年至2004年12月间,公司法人以收取现金和将货款汇入个人存折、银行卡上等方式,采取不入账、不申报纳税等手段,匿报销售收入294.99万元,偷逃增值税50余万元。
处理:共查补税款及罚款105.89万元。由于该企业偷税额度在1万元以上,且占年度应纳税额10%以上,已构成偷税罪,因此案件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宁波凯旋消防器材有限公司偷税案
案情:余姚这家合资企业为达到少缴税款的目的,在向个体私营户销售产品时,以不开具销货凭证,不入账,也不申报纳税事实,共计匿报销售收入45.97万元,偷逃增值税6.68万元。同时非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10份,列作进项向税务机关申报抵扣。
处理:处一倍罚款。
方宏机械(宁波)有限公司偷税案
案情:镇海国税稽查局对公司进行税务稽查时,查实该企业利用销售不入账,往来款挂账等方式匿报销售收入87万元,少缴增值税12万元。
处理:追缴增值税12.8万元,并处所偷税款1.5倍罚款;对公司虚报亏损处以2万元罚款。由于偷税金额和所占纳税比例已大于刑法规定偷税罪标准,案件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