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用200身份证一企业逃税8万
昨日记者从重庆市政府办公厅了解到,为了逃避税收,一企业竟盗用200多居民的身份证来钻政策空子。目前荣昌县冶炼厂的违规行为已被查处,不但补缴税款,当事人还被处以罚款。
不久前,一张姓市民向市长公开信箱反映,荣昌县冶炼厂(冶炼铅)从2004年起盗用周边几百名农民的身份证,用于收购废铅,特别是来路不明的铅,使用这批身份证使其合法化,而当事人却毫不知情。市长信箱接到反映后,当即批转荣昌县政府查处。该县专项调查发现,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
按照有关规定,“对一次交售废旧物资金额较大的,……填开收购发票的应按填开金额的4%计算征收增值税……”该厂为逃避这部分税收,便想出了“化整为零”的办法,即:把采购员收购的大量废铅分为众多群众少量交卖的办法。但收购废铅需填具卖铅者的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如何找这么多身份证呢?2005年10月该厂原厂长吴秀安和峰高废旧金属回收公司的收货员孟祥韶,以核对本厂职工的身份证为由,到附近管户口的一工作人员处抄了200多人的身份证号码,并用这些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来开具发票。
由于被人举报,该厂已停止这种做法。同时,该厂已补缴税款88636.31元。昨日荣昌县政府督查室责成荣昌县国税局对其税收进行了专项检查,查出其仍欠缴税款19675.11元,荣昌县国税局已向其发出了补缴税费通知书。目前,荣昌县正在检查其冒用他人身份证开具发票等事宜,查证后,将按有关政策予以处罚。而孟祥韶冒用他人身份证的行为,已违反《居民身份证法》,荣昌县公安局对孟祥韶的行为给予罚款300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