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日,河南省宜阳县国税局在对某家具有限公司评估时发现,该公司从7月至今,从国外进口棕丝取得3份海关进口完税凭证,已抵扣税款6.1万元,此项业务比较异常。 由于这是该县近年来使用海关完税凭证抵扣税款的首笔业务,宜阳县国税局立即组织人员通
违规抵扣税款被处罚
2009-11-16 09:19
来源:中国税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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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河南省宜阳县国税局在对某家具有限公司评估时发现,该公司从7月至今,从国外进口棕丝取得3份海关进口完税凭证,已抵扣税款6.1万元,此项业务比较异常。
由于这是该县近年来使用海关完税凭证抵扣税款的首笔业务,宜阳县国税局立即组织人员通过对该公司进口业务的货物流、资金流、合同及相关费用进行检查,核实业务的真实性、抵扣的合法性。在核实资金流过程中,税务人员发现这些进口业务均以现金支付,且收款人为郑州某棕毡厂。在核实货物流过程中,发现该公司签订合同及海关完税凭证注明的货物名称是棕丝,但原材料入库时账上反映的却是棕垫。对此,该公司财务负责人解释说,由于本企业没有棕垫加工能力,进口的棕丝均直接发往郑州,由郑州某棕毡厂将棕丝加工成棕垫后,才将货物运回入库,该进口业务涉及的货款、税款均与某棕毡厂进行结算。
问题查实后,税务人员及时对企业进行评估约谈,并向该公司财务人员讲解了此类业务不得抵扣进项税的相关政策规定。该公司表示,将及时对已抵扣进项税转出,并补缴了相关税款和滞纳金6万余元。
责任编辑:Ev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