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电下乡:警惕商家利用假发票逃税
近日,山东省阳谷县国税局举报中心受理了一起涉及家电下乡的举报案件,一家商场给消费者开具了假发票,该县国税局立即对此立案查处。
据悉,家电下乡的主要内容是,顺应农民消费升级的新趋势,运用财政、贸易政策,引导和组织工商联手,开发、生产适合农村消费特点、性能可靠、质量保证、物美价廉的家电产品,并提供满足农民需求的流通和售后服务。对农民购买纳入补贴范围的家电产品给予一定比例的财政补贴,以激活农民购买能力,扩大农村消费,促进内需和外需协调发展。
目前,家电下乡的品种已从原来的彩电、洗衣机、电冰箱、手机,扩大到电脑、热水器、空调,以及摩托车、汽车,范围更加广泛。家电下乡的区域已由原来的3省1市扩大到全国范围,家电下乡补贴也由事后补贴改为现场兑付,极大提高了农民购买家电的积极性。
据介绍,被检查的商场为个体工商户,税务机关按双定户管理。检查组认为,该业户可能不设立账簿,即使设有账簿也不会提供。既然家电下乡补贴由财政部门兑付,该部门一定会有记录。于是,检查组来到财政部门调查,取得了该业户家电下乡产品销售的信息。
随后,检查组于该商场刚开门营业、顾客相对稀少的某日上午,对其经营场所实施了突击检查。在收银台取得了该商场2008年1月以来的批发、零售台账各一本,空白假发票3张,以及销售货物的客户确认记录等相关经营资料,并在经理办公室取得了销售日统计表12本。检查人员对突击检查的过程进行了现场录像,并制作了现场检查笔录,对相关证据进行了采集。
随后,检查组在财政部门查验发票复印件,发现该商场的发票中有假发票、过期发票6份,当场对相关发票复印件进行了拍照取证。
在事实与证据面前,该商场负责人承认了购买、使用假发票的违法事实,并甘愿接受处罚。检查组同时认定,该商场按核定税款缴纳外,少缴增值税4.7万元。
家电下乡既是一项惠民工程,也是帮助企业提升销量的有力手段。因此,税务部门提醒消费者,在购买家电的时候,一定要仔细查验相关凭证,这样一方面是对自身权益的保护,另一方面也保证了国家税款不受侵蚀。
同时,税务机关应积极开展家电下乡相关政策及发票管理等规定的宣传讲解,督促家电下乡经销户向农民开具发票。针对家电下乡经销户不及时开具发票、开具发票时收取费用或者开具假发票等问题,适时实施税务检查。对涉及家电下乡的举报案件,要及时查处,防止和纠正骗补、逃税等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