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咦,奇怪!福建省浦城县地税局的税收管理员罗杰审核新开办企业的资料时,发现浦城县谷翠农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上报的公司章程及相关资料有些不正常。 原来,该公司在《纳税人税种登记表》中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是以无偿使
“小伎俩”逃不过“火眼金睛”
2010-08-09 14:59
来源:罗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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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咦,奇怪!”福建省浦城县地税局的税收管理员罗杰审核新开办企业的资料时,发现浦城县谷翠农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上报的公司章程及相关资料有些不正常。
原来,该公司在《纳税人税种登记表》中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是以无偿使用他人的形式填写的,无偿提供协议证明的单位是福建集闽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而纳税人填写的《税务登记表》则显示集闽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正是该公司的投资方,投资金额2100万元,投资比例达到70%,其中以实物和土地使用权形式投资1500万元。由此可见,集闽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涉嫌通过向该公司开具无偿提供厂房的协议证明,达到不缴资产和使用权转移环节的契税及印花税的目的。
此后,经过税收管理员的耐心分析和相关税法宣传,谷翠农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负责人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根据《》及有关税收条例的规定,该公司应缴纳契税365322元,集闽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应缴纳印花税6088.7元。
据浦城县地税局的相关负责人介绍,纳税人在税务登记环节有意“避税”的行为屡见不鲜,给税务部门的日常税收征管带来难度,这也要求税务机关更要严把税务登记审核关。
【】 责任编辑:Ev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