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握确凿证据 逃税无处遁形
2010年6月,青岛市国税局第一稽查局接到对青岛市CHX计算机网络技术公司检查的卷宗。检查人员通过认真比对相关数据,发现该公司的利润率和增值税税负率明显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很可能存在申报的销售货物数量与结转成本数量不配比、多结转成本少计收入的情况。
为了查清事实真相,检查人员决定到企业经营场所对仓库保管情况和库存商品核算方式进行实地检查。该公司仓库保管员介绍了库存商品的出入库管理和“库存商品”明细账的登记工作。但对企业出库商品的具体去处、是否对外销售、是否开具发票等情况她一概不知。
检查人员随后又对企业会计进行了单独询问,要她解释每个月确认收入和结转成本的依据。会计申辩说,企业对外销售货物已全部开具了发票,每个月她根据开具发票的数量和金额确认销售商品的数量和收入,根据仓库保管人员提供的发出货物数量和金额确认结转成本的金额。每个月收入和成本的计算都是配比的,企业不存在多转成本和少计收入的情况。
检查人员经过严格筛选后,决定对显示器和羊毛衫2个品种多个月份的结转成本数量与账载销售数量进行比对检查。通过对近200本凭证的销货发票以及网络工程项目发货明细的逐笔比对,发现该公司有9个月的显示器和羊毛衫的结转成本数量与销售货物数量不相符,显示器的结转成本数量比入账销售数量多187台,羊毛衫的成本结转数量和入账销售数量多1349件。
在事实和证据面前,企业会计不得不承认了该公司按照实际出库数量结转成本,按照对外开具发票的数量确认收入,有部分销售货物因购货方不要发票企业收取现金不入账,隐匿收入逃税的违法事实。目前,20余万元税款已全部追缴入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