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此次审计部门和国税稽查部门联手查处行政事业单位涉票不法行为,进一步增强了我市职能部门协作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的合力,有效地打击了发票违法犯罪活动。新疆乌鲁木齐市国税局稽查局负责人告诉记者,不久前,乌鲁木齐市国
审计国税联手打击发票违法犯罪
2010-09-27 10:21
来源:刘永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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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审计部门和国税稽查部门联手查处行政事业单位涉票不法行为,进一步增强了我市职能部门协作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的合力,有效地打击了发票违法犯罪活动。”新疆乌鲁木齐市国税局稽查局负责人告诉记者,不久前,乌鲁木齐市国税局与自治区审计厅联手在对某大学审计时,发现乌鲁木齐市3家企业向该大学销售货物涉嫌开具“大头小尾”发票,审计厅将案件线索移交给税务稽查部门。乌鲁木齐市国税局稽查局迅速行动,抽调业务骨干组成专案组,对涉案单位展开调查。现已查明,这3家企业自2007年以来,累计给某大学开具“大头小尾”的《新疆商业销售统一发票》634份,存根联金额为68.12万元,发票联金额为523.99万元,少申报销售收入455.87万元,少缴增值税14万元。
这位负责人说,近年来,部分违法人员受利益驱动,在与医院、学校等行政事业单位发生业务时,开具“大头小尾”发票或购买假发票结账逃避缴纳国家税款,而税务部门由于征管范围所限,一般不查验行政事业单位取得的各类发票,给了不法分子可乘之机。此次打击行动就是国税与审计部门联手查处这类违法犯罪活动的成功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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