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陕西一犯罪团伙成立公司虚开、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近7亿元,给国家造成税款损失5490万余元。近日,这起备受关注的2010年陕西第一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团伙,被陕西省榆林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指控:2007年11月14日
陕西第一大虚开增值税发票团伙被诉
2010-11-23 14:42
来源: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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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一犯罪团伙成立公司虚开、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近7亿元,给国家造成税款损失5490万余元。近日,这起备受关注的2010年陕西第一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团伙,被陕西省榆林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指控:2007年11月14日,被告人王志勇(河北怀来人)伙同李正、潘洁等人,以虚开销项增值税专用发票牟取暴利为目的,在陕西省子洲县双湖峪开元市场注册成立了王志勇控股的民营企业洁振公司,并在办理了相关税务登记手续后,经税务机关批准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2008年6月2日,王志勇伙同他人又注册成立了锦源公司。上述公司成立后,王志勇纠集团伙成员李正、潘洁、乔金连等四人,从2007年至2008年8月间,大肆虚开销项增值税专用发票60次1501份,涉及税款6.512亿余元,造成国家税款损失5490万余元。目前该案已交由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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