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西山国税查获143份虚开发票
近日,西山国税局稽查局查获一起虚开发票案件,依法对该企业作出补缴增值税9.76万元,所得税6.81万元,按规定加收滞纳金,并处50%罚款。案件已按规定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今年7月下旬,西山国税局涉税案件举报中心接到群众举报,成立专案组对涉案企业开展初查。
在初查中发现涉案企业昆明某有限公司恶意注销、法人代表销毁公司开业至今的账簿、会计凭证、纳税资料等全部资料,检查陷入僵局。后通过举报线索发现,与涉案企业发生购销业务的企业均分布在全省各州市县。专案组通过外调和协查的方式进行查核,集中对昆明市辖区内受票企业进行外调,同时对涉及全省各州市县的受票企业采用函调的方式进行协查。
8月20日,稽查局向全省13个州及23个市县稽查局发出协查函,对涉及的96份云南省商业零售统一发票开填情况实施函调。在云南省局稽查局的协调下,通过派人外调和协查取证,最终查实涉案企业昆明某有限公司2007年1月1日至2010年6月间,采取“大头小尾”方式开具抽心发票143份,涉案金额达525万元,偷逃增值税9.76万元、企业所得税6.81万元。
西山区国家税务局作出补缴税款16.57万元,处少缴税款50%罚款的处理处罚决定,本案查补收入24.88万元已全部缴入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