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日,广州地税部门对越秀区内28家物业管理公司的税务检查,有13家存在税务违法行为,约占被查户数的一半,查补税款多达762万余元。“税前扣费”逃税67万元近年来,房地产热“催生”了物业管理公司的兴起,物业
物业公司违法严重 近半被查逃税
2006-11-21 14:38
来源:南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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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州地税部门对越秀区内28家物业管理公司的税务检查,有13家存在税务违法行为,约占被查户数的一半,查补税款多达762万余元。
“税前扣费”逃税67万元
近年来,房地产热“催生”了物业管理公司的兴起,物业管理行业迅速发展壮大,据初步统计,仅在越秀区注册的物业管理公司就超过160家。经税务机关检查,发现该行业存在不少税务违法行为。
广州市地税部门表示,目前物业管理公司很多出租房产的租金收入不按规定计缴房产税,甚至采用违规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等手法,虚增成本和多报亏损。某物业管理公司在税前扣除了产权不属于自己的房屋折旧费205万元,造成少缴企业所得税67万元。
运用新逃税法“以租抵费”
地税部门介绍,有些物业管理公司私下开展代业主租赁房屋的业务,以租房收入抵业主应缴的物业管理费,使物业管理费和房屋租金收入双双逃税。某物业管理公司就采取该手法逃税被查补税费金20多万元。
“这是一种比较新的逃避纳税义务的做法。有业主购买的房屋并不自住,而用于出租。而物管公司提供的代理出租并以租金抵减管理费的做法,对业主而言无疑是很周到的服务。不过这种做法是违反税收政策的。”广州市地税稽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