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广西柳州市安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采取多列支出、隐瞒收入等手段偷税一千一百万余元人民币,于日前被起诉。 法院一审判处被告罚金二千二百五十万余元人民币,该公司财务负责人及股东陈某同时因偷税罪和职务侵占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一千一百
一房地产公司偷税千万被处罚金两千万
2007-01-24 09:50
来源:中新网柳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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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柳州市安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采取多列支出、隐瞒收入等手段偷税一千一百万余元人民币,于日前被起诉。
法院一审判处被告罚金二千二百五十万余元人民币,该公司财务负责人及股东陈某同时因偷税罪和职务侵占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一千一百二十五万余元人民币。
被告柳州市安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一九九九年九月,实际由被告人陈某在内的陈氏家族掌控,陈氏家族同时还控制着柳州市的其他数家房开公司。陈某于一九九九年九月至二00三年三月一直掌管着被告公司的财务工作。
法院查明,柳州市安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开发销售柳州市屏山大道屏山花苑住宅和鸿府大厦商住楼时,多次采取多列支出、隐瞒收入等的手段进行偷税,其中二ΟΟ一年偷税一百五十五万余元人民币;二ΟΟ四年偷税九百六十九万余元人民币, 两项共偷税一千一百二十五万余元人民币。其行为已构成偷税罪。
法院还查明,二ΟΟ四年初,被告人陈某从公司借走二十万元人民币,后用一张虚开发票冲抵借款,将公司的二十万元人民币侵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