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天津市一家商场近7年间偷税116万余元,最多时偷逃税款竟占到了应纳税总额的67%.日前,该商场被一审法院判处罚金117万元,同时策划这起偷税案的商场董事长及会计也双双获刑,并被处罚金。宣判后,被告人不服,向市二中院提起上诉。 被告人赵
一商场偷税上百万被查
2007-05-24 11:26
来源:人民网·天津视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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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一家商场近7年间偷税116万余元,最多时偷逃税款竟占到了应纳税总额的67%.日前,该商场被一审法院判处罚金117万元,同时策划这起偷税案的商场董事长及会计也双双获刑,并被处罚金。宣判后,被告人不服,向市二中院提起上诉。
被告人赵某今年36岁,原系本市大港区一家综合性商场的董事长;被告人孙某系同一商场的会计。自1999年12月起,该商场便利用账外经营的手段开始偷税,直到2006年8月,该商场年偷逃税款少则8900余元,多则29.8万余元,最多时偷逃税款占当年应纳税总额的67%.近7年间,该商场共偷逃税款116万余元,其中作为董事长的赵某参与偷税109万余元,会计孙某自始至终全程参与,所有偷逃税款至今未能补缴入库。后在税务稽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发现该商场的偷税行为,赵某、孙某二人随即被抓获归案。一审法院经审理,以偷税罪判处被告商场罚金117万元;判处被告人赵某有期徒刑3年半,并处罚金110万元;判处孙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11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