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亚细亚商场偷税34万被判罚50万
“竞争日益理智、心态日趋成熟”的郑州商界再现不和谐音符:郑州一知名百货商场近日紧急约见了进驻大商新玛特郑州金博大店的主要供应商,要求他们停止入驻……品牌争夺战中,再现“潜规则”。
“潜规则”由来已久
这个令供应商头痛,让商业竞争无序的“潜规则”主要特征是:一些强势零售商通过和供应商签订协议,限制供应商在约定区域内的经营行为,从而实现品牌独享、打压对手的目的。
“潜规则”在郑州商界由来已久。几年前落户郑州的某外地知名商企因为在开业前遭遇封杀,诸多主力品牌撤离,使开业日期一拖再拖,最后不得不从一些批发市场“撮”几个牌子临时来填场子……
供应商进退两难
2004年,有着类似遭遇的郑州崇光贸易公司曾试图通过法律途径来“破解”这一难题,结果证明可行性并不高。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某知名品牌河南区代理商说,因为担心撤柜、罚款、没收保证金,很多品牌在郑州只能服从于一两家“强势”商场的规定,从而导致在郑的业务得不到全面展开。
《办法》力不从心
旨在规范零售商、供应商交易行为,维护公平交易秩序的《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已于年初开始实施。《办法》第七条第二款明确规定,零售商不得有“对供应商向其他零售商供货或提供销售服务予以限制”的行为。违者依法循规处理。
明文规定为何不能令行禁止?
“主要原因是零供商之间不平等的地位。”一位被上述两家商场分别约见的某品牌供应商说,买方市场和并不通畅的销售渠道决定了大多数供应商的劣势地位,品牌对销售渠道的过分依赖,让大家失去了抗争的底气和勇气,而缺少了供应商提供的有力证据,《办法》很难起到应有的作用。
品牌争夺战中盛行“潜规则”,最终受损的还是消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