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怕丢饭碗,跟老板合谋做假账,偷税240多万元。近日,曾在某企业做财物经理的朱某与老板梁某一起被花都法院判处3年有期徒刑,并一起被处罚金240多万元,公司所欠税款继续追缴。朱某不服与老板获同等刑罚,提起上诉。 2000年9月,梁某与他人
偷税240万蹲监狱3年
2007-09-14 14:51
来源: 南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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怕丢饭碗,跟老板合谋做假账,偷税240多万元。近日,曾在某企业做财物经理的朱某与老板梁某一起被花都法院判处3年有期徒刑,并一起被处罚金240多万元,公司所欠税款继续追缴。朱某不服与老板获同等刑罚,提起上诉。
2000年9月,梁某与他人在花都区设立了×泰实业有限公司,梁某为法定代表人,朱某于2002年9月至2004年底期间任该公司财务经理。2005年底,广州市国税局南稽查局查出该公司2004年偷税2421659.98元。2006年6月至10月间,该公司共补交330多万元增值税并缴纳罚款,但是还欠了310多万元税款。2006年9月,花都警方传唤梁某,梁某交代了偷税的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