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因犯偷税罪,银川市厦东石材厂厂长吴璋于11月初被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执行,并处与其偷税额相等的罚金。截至11月20日,吴璋未提出上诉,此判决生效。 法院查明,2005年7月,吴璋与固原市四大机关办公楼规划建设
银川一石材厂厂长偷税17万获刑
2007-11-23 0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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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犯偷税罪,银川市厦东石材厂厂长吴璋于11月初被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执行,并处与其偷税额相等的罚金。截至11月20日,吴璋未提出上诉,此判决生效。
法院查明,2005年7月,吴璋与固原市四大机关办公楼规划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签订石材购销合同,收到货款218万元,未记账,未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偷逃增值税12.3万多元。同年7月21日,吴璋与银川某司法机关签订石材购销合同,采取少记销售收入的方式,偷逃增值税4万多元。同年8月至11月,银川市厦东石材厂向宁夏天源达房地产开发公司供应石材,吴璋采取不记账的方式,隐瞒销售收入,未申报纳税,偷逃增值税7997.21元。2006年1月至5月,银川市厦东石材厂向自治区体育局社会体育服务中心和自治区党校销售石材,收到货款1.9万多元,未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向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勃湾区公安分局销售石材,收到货款5万多元,未申报纳税。经税务机关查证,2次共偷逃增值税4026.61元。
今年11月初,法院审理认为,吴璋采取在账簿上不列、少列销售收入,对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的手段,不缴纳和少缴纳应缴纳的税款,偷税17.56万多元,其行为已构成偷税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