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日前,诸暨市国税局和市公安局联手对虚假海关进口增值税缴款书进行了一次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周某、陶某因触犯刑法,市公安局已将他们移送至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诸暨市国税局和市公安局在对店口镇一家汽配厂检查过程中,发现该厂法人周某有买假发票偷税
买假发票偷税 法人变罪人
2007-12-07 13:50
来源:《诸暨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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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诸暨市国税局和市公安局联手对虚假海关进口增值税缴款书进行了一次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周某、陶某因触犯刑法,市公安局已将他们移送至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诸暨市国税局和市公安局在对店口镇一家汽配厂检查过程中,发现该厂法人周某有买假发票偷税嫌疑。办案人员立即对周某进行控制调查,周某作了交代。今年6月下旬,周某为了少缴税,找到了自己在绍兴的朋友陶某询问有没有多余的增值税进项发票,陶某说没有,但又说可以帮助联系开票事宜。陶某随即与一位名叫“李德财”的票贩子联系,双方约定开票费为4%,发票经抵扣后付款,并将厂名、税号和开票金额120000元告诉“李德财”。几天后,陶某收到“李德财”邮寄来的一份宁波海关进口增值税缴款书和一份宁波海关进口关税缴款书。周某到陶某处拿到发票后,当日先支付给陶某开票费2000元。次日周某将上述发票拿到诸暨市国税局办税大厅进行比对,因该发票不需要比对,周某就将发票交给会计在当月申报抵扣进项税额17435.90元,然后将余下的2800元开票费交给了陶某,陶某再将开票费2400元通过“李德财”提供的账号汇出,另2400元归其本人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