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日,象山国税局稽查局成功查结宁波永成酒业有限公司偷税一案,并对该公司作出追缴增值税235877.52元、消费税140484.87元的处理决定。 经查,该公司在2004年至2006年期间,采取挂帐、销售不入帐等手段,隐匿杨梅酒销售收入
宁波永成酒业有限公司偷税案
2008-01-18 13:47
来源:糖酒快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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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象山国税局稽查局成功查结宁波永成酒业有限公司偷税一案,并对该公司作出追缴增值税235877.52元、消费税140484.87元的处理决定。
经查,该公司在2004年至2006年期间,采取挂帐、销售不入帐等手段,隐匿杨梅酒销售收入,未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增值税235877.52元、消费税140484.87元,上述行为已造成偷税事实,象山县国税局稽查局依法追缴该公司所偷增值税和消费税,加收滞纳金并处所偷税款50%的罚款。目前,此案已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