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万元偷税案浮出水面
省纪委转来举报信,市地税局顺藤摸瓜
本月17日,记者在深圳市地税局第四稽查局稽查一科座谈会上获悉,某电器有限公司1000万元的偷税大案被查获。
涉案公司曾享减征税优惠
去年4月,深圳市地方税务局第四稽查局收到省纪委转来的一封举报信,该信称,某电器实业公司偷税严重。该局立即安排人员对某电器实业公司进行初步审查,并把此案列为2007年重点稽查案例。
经审查发现,该电器实业公司成立于1993年10月,现有注册资本5000万元,经营范围为生产12KV及以下的高低压开关柜、承装(修)电力设施业务,现正处于快速成长期,销售规模由2003年的6900万元增长到2006年的18000万元。由于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该公司2006—2008年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
60多本账簿内暗藏“玄机”
在初步审查中,稽查人员获知,该公司近几年的毛利率约在20%—25%之间,利润率约在6%—8%之间,纳税申报情况比较正常,在财务整体上未发现明显异常。
是举报有误,还是判断有误?关键时候,第四稽查局领导班子建议稽查人员从“细节”入手。
在接下来的一个多月时间里,面对调回来的90多本厚厚的账簿,稽查人逐本逐页仔细审查。很快,他们就发现了一些疑问:预收账款长期挂账及作现金退款处理的客户有十余个,分别散落在60多本厚厚的往来账簿中,而这十个余客户的预收账款和退款总额达400多万元,这是一种极不正常的现象。
此外,稽查人员从提取的零星电脑文件中发现该公司对某建筑工程公司的应收和收款记录,总额达100多万元,而该公司的销售明细账上却没有记录;另外,电脑文件显示该公司有业务提成奖励政策,以及零星的业务提成款记录,而在账上却没有反映。
出纳员说出公司偷税事实
面对一系列疑问,稽查人员要求该公司的会计、出纳对异常情况进行解释说明。
该公司出纳人员对一笔近150万元的预收款退款一口咬定已退回给客户。但是,稽查人员发现这作退款处理的单据上并没有客户的签名。于是,向出纳员强调作伪证和职务侵占罪的严重后果,并告诉他如果私自占有了这150万元退款,就完全构成了职务侵占罪,足以被判十几年徒刑。结果,出纳员的心理防线终于崩溃了,只好交待了该电器实业公司隐瞒销售收入进行偷税的事实,为稽查人员打开了案件查处的通道。
为了把案件办成经得起历史检验的铁案,稽查人员对与此案有关的客户企业逐一上门调查取证。经过三个多月的努力奋战,稽查人员共查补该公司2003—2006年度企业所得税154万元、房产税8.8万元和个人所得税499万元,加收滞纳金63万元,处以罚款331万元,合计105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