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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茵阁偷税1100余万元没成被控诈骗

2014-02-13 22:18:06 来源: 作者: 【 评论:
摘要: 知名企业绿茵阁公司因为被税务局查出有高达1100余万元的漏税额,为了解决补税问题,其老板林某就委托中间人找“领导”疏通。可是花了600万元后,却没有解决问题,于是,林某报警,认为两名中间人对其实施了诈骗。昨天上午,这两名中间人——原越秀

绿茵阁偷税1100余万元没成被控诈骗

2008-06-17 14:09 来源: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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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名企业绿茵阁公司因为被税务局查出有高达1100余万元的漏税额,为了解决补税问题,其老板林某就委托中间人找“领导”疏通。可是花了600万元后,却没有解决问题,于是,林某报警,认为两名中间人对其实施了诈骗。昨天上午,这两名中间人——原越秀区百货业商会的正副会长邝永存和方义洲,因被控犯诈骗罪,而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庭受审。

  漏税1100万元找人疏通

  公诉机关——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认为,邝永存和方义洲的行为构成了诈骗罪,诈骗金额分别为300万元和20万元(两笔)。

  公诉机关查明的事实,2006年7月,广州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对广州市绿茵阁发展有限公司(下简称绿茵阁)和广州市绿茵阁餐饮连锁有限公司及其相关联的19家分店进行税务检查,发现存在漏税问题,须补缴相关税款人民币1100余万元。

  邝永存得知该情况后,向绿茵阁公司法定代表人林某提出,可以通过找领导疏通关系等特殊途径解决绿茵阁公司人民币1100余万元的补税问题,但要求林某出资600万元。邝永存承诺事情办成之后才收取600万元。

  2006年11月中旬的一天,邝永存通过他人在广州市约请国家税务总局一副司长王某某。邝永存以此为名向林振中收取了20万元。但这次见面并未解决绿茵阁公司的补税问题,邝永存仍与介绍人李某某、张某某将上述20万元私分。

  花了620万依然被罚补税

  2006年12月上旬,邝永存找到方义洲,由方义洲联系北京的王某(另案处理),王某又联系到了冯某某(另案处理)等人通过找领导疏通关系等特殊途径帮助绿茵阁公司解决补税问题。

  2006年12月上旬,按照冯某某等人的要求,林某通过邝永存支付了300万元给冯某某等人。

  2006年12月中旬,邝永存、方义洲以“冯某某等人已经拿到领导批示,事情将要解决,冯某某等人要求支付余下的300万元”为借口向林某及其家人索取余下的300万元。

  林某及其家人对此表示不同意,要求解决好补税问题后,再支付余下的300万元。邝永存为了成功骗取余下的300万元,向林某提出将余下的300万元汇到邝永存的银行账户上,事情成功解决后,再向冯某某等人支付。同时,邝永存还向林某某保证,未经其同意,该笔款项不会动用。在此情况下,2006年12月25日和12月26日,林某分三笔将300万元汇入邝永存的银行账户上。邝永存收到该款后,伙同方义洲等人将该款私分。

  2007年上半年,绿茵阁公司按照广州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分局作出的税务处理决定,向税务机关补缴相关税款和滞纳金共计人民币1100余万元。

  绿茵阁老板报警两人诈骗

  于是,林某报警,认为两名中间人对其实施了诈骗。公诉机关认为,邝、方两人虚构了北京的领导要求支付第二笔300万元款项的事实,在收到款项后,又将之用于自己的用途,此种行为构成了诈骗罪。

  究竟邝、方两人的行为是不是构成了诈骗?两人的辩护律师提出了反对的意见。邝永存的辩护律师在法庭上认为,邝永存和林振中之间,已经就600万元包干解决税款的问题达成了协议,那么双方只不过是一种合同关系,所以应该用民事行为来看待,而不能将之当成是刑事案件。此外,辩护律师还认为,邝永存虽然将后一笔300万元用于自己的用途,但是这一行为最多是一种不当得利的行为。

  而方义洲的辩护律师则认为,在此案件中,方义洲并没有与林振中进行过联系,均是通过邝永存,也没有与林振中就介绍费等事项进行过商谈,所以他从邝永存手中收取了50万元的费用,应该视为他收取的介绍费。

  此外,两被告人的辩护律师均认为,两人已经为林振中就找领导疏通一事尽了力,并且也找到了相关的领导,所以不存在虚构事实的问题,无法构成诈骗罪。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在进一步审理后,作出一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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