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温岭两兄弟走私柴油逃税
为降低航行成本,走私柴油,虽是自用,但也属犯法。日前,台州温岭的郭家兄弟因走私柴油170余吨,被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了刑。
郭廷军是船老大,其弟弟郭献兵及陈信方是水手,三人合伙经营货船“海阳18号”。眼看油价上涨,海运利润越来越低,三人寻思到香港海域购买航行用油,以降低成本。去年7月28日,经郭廷军与香港腾港投资有限公司联系后,陈信方等人将货船开到香港海域,从腾港公司下属的油船上购买了重柴油50吨、轻柴油8吨,用作“海阳18号”货船的航行用油。同年8月29日、9月22日,他们采用同样的手段,共购买重柴油100.5吨、轻柴油12.5吨。
推荐阅读上半年查处违纪违法案件635件温州人订北京奥运房有特价北川民居重建设计方案出炉京沪高速截获2.2万余枚雷管建议个税起征点提高到5000元广东东莞城管拟接受特警训练郭廷军等人的走私行为被温州海关查获。经核定,郭廷军、陈信方偷逃应缴税款人民币141572.84元;郭献兵偷逃应缴税款人民币92866.12元。
法院认为,郭廷军、陈信方、郭献兵逃避海关监管,违反海关管理法规,在境外购买柴油,偷逃应缴税款,其行为已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罪。郭廷军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22万元;陈信方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3年,并处罚金20万元;郭献兵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