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因为报销费用问题产生矛盾,以举报偷税漏税为名进行敲诈,辽宁省鞍山市海航职业学校校长王成东因敲诈勒索被公诉至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 被告人王成东在辽宁省鞍山市代理销售一家具有限责任公司家具期间,因报销2800元广告费用的问题对该公司产生
以举报偷税漏税为名勒索财物 辽宁一职校校长被公诉
2009-02-26 14:21
来源:中国法院网
| | | |
因为报销费用问题产生矛盾,以举报偷税漏税为名进行敲诈,辽宁省鞍山市海航职业学校校长王成东因敲诈勒索被公诉至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
被告人王成东在辽宁省鞍山市代理销售一家具有限责任公司家具期间,因报销2800元广告费用的问题对该公司产生不满,后被告人王成东于2007年11月至2008年1月间,以传真、电话、短信的方式,谎称其同学在国家税务总局,以向国家税务总局举报公司偷漏税情况为由,向该公司索要人民币50万元及全木家具一套,2007年12月28日,该公司总经理在辽宁省辽阳市交付被告人王成东人民币10万元。2008年1月3日被告人王成东再次以上述理由向公司进行敲诈,后被抓获。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王成东无视国法,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要挟的手段,强索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应当以敲诈勒索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雨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