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7月3日上午,江苏省如皋市法院对一起重大涉税案件作出一审判决,两被告单位因犯虚开增值税发票罪被判处罚金16万和25万元;殷春发等11名被告人犯虚开增值税发票罪,被分别判处拘役和一至四年有期徒刑。 1999年12月至2001年3月间,如
虚开增值税发票受惩罚
2003-01-28 15:28
来源:来自: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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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日上午,江苏省如皋市法院对一起重大涉税案件作出一审判决,两被告单位因犯虚开增值税发票罪被判处罚金16万和25万元;殷春发等11名被告人犯虚开增值税发票罪,被分别判处拘役和一至四年有期徒刑。
1999年12月至2001年3月间,如皋沪艺敦煌丝毯有限公司承包人殷春发为使本单位少缴税款,先后通过陈昌明(另案处理)、金桂林虚开江苏增值税专用发票17份,价税合计155万元,抵扣税款22.5万元。如皋市三鼎抽纱服饰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储祥春先后通过金桂林、周云兰虚开江苏增值税专用发票12份,价税合计109.7万元,抵扣税款15.9万元。在此期间,黄太坤、许秀明等人先后通过金桂林、周云兰为自己或为他人虚开增值税发票,肆意进行犯罪活动。上述两被告单位及11名被告人共虚开增值税发票72份,价税合计756.9万元,抵扣税款73.6万元。
1999年12月至2001年3月间,如皋沪艺敦煌丝毯有限公司承包人殷春发为使本单位少缴税款,先后通过陈昌明(另案处理)、金桂林虚开江苏增值税专用发票17份,价税合计155万元,抵扣税款22.5万元。如皋市三鼎抽纱服饰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储祥春先后通过金桂林、周云兰虚开江苏增值税专用发票12份,价税合计109.7万元,抵扣税款15.9万元。在此期间,黄太坤、许秀明等人先后通过金桂林、周云兰为自己或为他人虚开增值税发票,肆意进行犯罪活动。上述两被告单位及11名被告人共虚开增值税发票72份,价税合计756.9万元,抵扣税款73.6万元。